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赦扁?還要選嗎?

◎ 莊勝榮

民進黨全代會將召開,已有近七成立委及九成議員連署,要求總統特赦陳水扁,民進黨中央先打預防針,不會以黨領政。這個議題究竟如何處理,今天見真章,讓我們一路看下去。

在以黨領政的中國及北韓,要特赦前任國家主席或領袖,不是什麼棘手問題,套一句俗話,只要現任領袖喜歡,沒什麼不可以。

偏偏台灣已步入民主及法治的國家,沒有這套「只要我喜歡,沒什麼不可以」。民主的基本價值是避免政權轉移流血戰爭,同時也要排除獨裁的復辟。權力制衡在台灣,更形成政治的共識,難以動搖。不是總統就可以為所欲為,必須照步來,依照法律走。

過去蔣介石時代,軟禁孫立人、張學良,有法律依據嗎?答案,沒有。那個習題是政治及歷史問題,有興趣就回顧歷史吧!

現代法治思潮截然不同,政治環境更是南轅北轍,應該回歸基本面,就是法律規定。翻開憲法第四十條及赦免法第三條,可以知道,受有罪宣告的人,經特赦免執行,情節特殊其罪的宣告無效。當年名將黃伯韜之子,就是蔣介石行使特赦,免一死為黃家留下香火。

阿扁的案件,還有五件在進行,還不符合赦免法的規定,如果僅就目前實質影響力的龍潭案特赦,這些黨代表及支持者會滿意嗎?不會,因為只做六分之一套,五件案件繼續走下去。如果只赦免一件,另外五件常在法院來來去去,媒體時常報導討論,勾起民眾已遺忘的記憶,二○二○還要選嗎?又如果仗著多數修改赦免法,成為阿扁赦免法,為一個人量身定衣,明年及二○二○的選舉,還要混嗎?這些人,如果想到如此深入,就會起雞皮,難道總統不會嗎?恐怕更嚴重。赦免扁是法律及政治、選舉的複雜問題,當然困難。

最好的狀況,就是維持現狀,一般人認為關了五年多,也夠了,保外就醫,就無限期下去,也以此理由不必出其他的庭。萬一有人白目或出鬼主意,讓扁趴趴走,那是最糟糕的情況,可能回籠以外,還要時常出庭。這些外行的人搖旗吶喊就罷了,內行的先覺跟著搖,最後恐怕把扁搖到監獄去,把江山搖到國民黨手裡。

(作者為律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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