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曹長青專欄》如果總統忙著上法院

陳總統近日就國務機要費案向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後,藍媒和藍委們大喊大叫,說是踐踏司法,強調王子與庶民同罪。泛藍們清清楚楚台灣現行憲法明文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訴究」。國務機要費案顯然不涉及「內亂和外患罪」,因此就不應受到「刑事上訴究」,這是政治與法律常識。陳總統提出「釋憲」,正是維護憲法的努力。

且不說這個「國務機要費案」明顯有制度弊病的因素,即使總統有確鑿違法行為,只要不涉及內憂外患的重大國家利益,都不應在任職內追究責任。美國等西方國家,基本上都是這樣的做法,控告當任國家元首的案件,都是等到總統卸任後才受理。這裡的主要考量是,保持總統治理國家的行政權和精力等不受影響,以最大限度保護國家利益和最高行政機構的正常運作。

例如近年美國的兩位總統尼克森和柯林頓,不論被政敵視為如何涉案,但都沒有經過台灣這樣的法庭公開審理,而是由獨立檢察官向國會提出調查報告,最後由國會表決(柯林頓的彈劾案表決沒有通過)。

如法院接受控告當任總統案,反對黨可以用官司來糾纏總統;還會有不少人為了出名也來告總統。總統如果窮於出庭應付,哪還有時間管理國政。因此美國把總統去留權,牢牢掌握在國會(並制定很高的彈劾門檻),絕不交給法院。

即使尼克森總統因水門事件而辭職,後來歷史學家也檢討說,它嚴重削弱了當時美國對抗共產蘇聯的國際地位,損害了美國的國家利益。知名英國歷史學家約翰遜( Paul Johnson)在解讀二十世紀的名著「當代」中說,水門事件「破壞了整個印度支那的自由結構」,「損害了美國領導層對新的不穩定局勢做出反應的能力」。約翰遜甚至說,尼克森高票連任的「選舉結果給一場媒體暴動推翻了。」

台灣今天面臨比美國當年更嚴峻的局勢。陳水扁作為政黨輪替後的第一任本土政權總統,如果因這個案件被迫下台,會對台灣這個新生民主政權的形象有重大打擊;不僅中國會以此大做文章,醜化台灣政府,對難以弄清台灣真相的美國及西方國家來說,也嚴重損害台灣這許多年來建立起來的「民主樣板」形象;形象受損,就不利台灣在國際拓展空間和地位。

但一個無法不令人義憤的明顯事實是,即使陳總統明天任期期滿,泛藍也要做最大努力迫他今天下台;為的就是羞辱他,羞辱民進黨,羞辱綠營。至於國家利益和形象,那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連這個國家都不認,怎麼會在乎她的形象呢?所以泛綠陣營應該清楚,這是一場政治案,政治仗;必須打贏,否則就是輸掉零八年大選的前奏。(作者為中國旅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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