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小編,何苦這樣酸別人的媽媽?

◎ 陳柏樺

平面媒體報導,一名公務員接連請了兩年育嬰假、十一個月侍親假,加上特休、例假等,三年來僅上班七天,卻依法領得年終、薪資合計三十六萬元,媒體下標「公僕3年僅上7天班爽領36萬」,網路媒體更加碼稱之為「史上最爽社工師」。

做為一名母親與家庭照顧者,我想說的是,照顧老、病、幼,不可能很「爽」;何況,若不會被任意裁退的公務員都不敢請安胎或照顧假,那一般企業的員工就更別奢望了。

從新聞內容,我看到的是年資十年、全薪六萬三的職業婦女,為照顧幼兒與生病的婆婆,暫離職場,這機會成本實在很高。老實說,這份薪水拿來托老或托幼應該還夠,對有老、有小的「夾心世代」來說,仍是緊繃。

當事人選擇照顧家庭,可能對她的職務代理人與主管而言,確實有點困擾,到底要代理多久?單位能不能增加人手?這些是制度上如何支撐家庭照顧者的問題,不該個人化,讓「人」變成「問題」。

以我自己而言,考慮到同事的眼光、遠離職場後被取代的問題,要連著請長假,真的會有顧慮。許多媽媽同事都跟我一樣,六個月六成薪的育嬰假結束就立刻重返職場,孩子夜奶還沒斷,偶爾得硬著頭皮答應主管加班的要求,時而苦笑著接受同事一句「神力女超人」的讚美。

我看到的是,這些將滿四十、工作十年的媽媽們,就算沒因為懷孕、育嬰中斷職涯,能以這個資歷升主管職的幾乎只有兩種:公務員、外企。許多媽媽還配備強大的外掛支援,公婆、爸媽常一通電話就幫忙接小孩,幫孩子洗澡、備晚餐、哄睡。

網路媒體如此形容再次懷孕的當事人:「挺著八月孕肚故技重施,依法消化例假、特休,尚未開始上班卻已申請兩年育嬰假,估計可再領八萬薪資與福利。」小編、記者啊!你我不都是媽媽忍著孕期不適與陣痛生下來的嗎?何苦這樣「酸」別人的媽媽呢?

(作者任職出版業,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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