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海巡「第二海軍」化

◎ 王悅年

行政院批准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做為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後之下一個長期造艦計畫。不過,由於諸多規劃讓外界產生海巡朝「第二海軍」轉型之非議,筆者認為,台灣所面臨的局勢不同於多數國家,海巡只要滿足海岸巡防法第四條所規範之掌理事項後,適度地「第二海軍」化,有何不可?

就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可看出,政府預計打造四艘四千噸級巡防艦、六艘一千噸級巡防艦、十二艘六百噸級巡防艦與一一九艘中小型艇。四千噸級艦是海巡署有史以來最大噸位之艦艇,將設計相當完善的醫療功能,預留方陣快砲裝設空間,並規劃可供S-70C降落與進駐的飛行甲板、機庫;一千噸級巡防艦滿載排水量實質可達一千八百噸,基本上與海巡現有一千噸級艦設計類似;外界最關注的六百噸級艦,目前則確定是海軍沱江艦的海巡版本,平時不配備反艦飛彈系統,但預留戰時加裝飛彈、方陣快砲的空間。

關於海巡「第二海軍」化議題,過去已有許多討論,當然海巡署首要應以查緝走私偷渡、執法、救生救難、漁業巡護等任務為絕對優先;不過東亞局勢不穩,台灣直接面臨來自中國的武力威脅,國軍軍艦與人力又較為有限,所以若海巡可在風險較低、近海任務協助海軍分擔,對於台灣有限的資源,可更有效率地運用,對我國百益無一害。其次,中國在東海、南海等海域視國際法為無物,中國海警局以解放軍武力為後盾,違法擴張勢力範圍,恣意侵犯各國權利,身為大國的責任付之闕如,讓區域國家十分警惕。包含日本海上保安廳、韓國海洋警備安全部,乃至於越南、菲律賓等國皆紛紛強化海巡能量,一方面捍衛自身權益,另一方面因海巡屬執法部門,敏感性較海軍低,如此也有風險控管之效果。

綜上所述,西太平洋情勢詭譎,戰略熱點眾多;南海問題雖未解決,但看似緊張程度有所降低,不料朝鮮半島危險迅速升溫,朝鮮不僅釋出攻打關島意圖、試射飛彈飛越日本北海道,更於九月三日試爆氫彈。做為區域內的一員,台灣應整合國內所有資源,有效地按照任務強度進行密切分工,才是最有保障之國家安全。

(作者為海巡署預官退伍,曾任職於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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