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公務員兼差 頭家怎麼看

◎ 張溫波

銓敘部為增加公務員收入,修法放寬公務員兼業兼差的規定:一為讓公務員下班兼差,但不能當老闆;二為放寬兼任教職的官員,從現行每週四小時增為每月二十小時。該修法草案將於八月初提報考試委員,經考試院會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截至今年五月止,經審計部清查全國各級政府公務員違規兼職者一五一六人,視情節輕重予以不同懲處。但有關係者沒有關係,年終考績記功抵過,一筆勾銷;沒有關係者則有關係,抱「丙」過年,殊為不公平。實際上,「漏網之魚」可能更多,反映各機關首長宜加強督導職責,以示公允。

早年師資不足,尤其大學院校優秀教師更為缺乏,勝任教職者在該等院校兼課,尚能發揮教學相長之效。時至今日,流浪教師充斥,又大學師資普遍大幅改善,但學術研究卓越者寥寥可數,遑論兼課教師能延續何種學術研究或作育英才,或幫助政府攬才!具體言之,當今高學歷高失業,政府應輔導學有專長且學術研究高度成就者,優先專任大學教師。

現職官員兼課要有相當背景關係,並非人人都有機會。兼課時間經放寬為每月二十小時,平均每週約五小時。又上班時間製作教材所需紙張、電腦、影印、傳真、電子投影片(PowerPoint)等公物,都免費供應,就是另類特權。扣除上課時間及準備時間,兼課者每週上班時間可能少於三十小時。該等特權者擅長攀附奉承的功夫,年終考績總是鐵「甲」板塊,其他同仁大多淪為「乙」等族群,更失公允。

考試委員應堅持公務員全時專任執行公權力,服務全民為本的理念,廢除公務員服務法兼差、兼職及經營事業的相關條款,消除特權惡習。讓公務員有充分休息時間,培養明日工作精神,增進行政效率。

(作者曾任台灣大學教授、經建會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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