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向廟公學文化祭

■ 陳龍廷

教育部日前宣佈計畫成立國家歌仔戲團,引起許多正反意見聲浪。贊成者大多是支持政策本身的象徵意義,認為此舉有助於歌仔戲獲得正統地位的認可,有助於脫離以往被忽略,甚至被醜化的卑微地位。但是取得正統地位的過程,必然產生的資源分配及後續的排擠效應,卻是反對者所憂慮的。教育部的用心固然良苦,但不應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舊式思維模式,台灣表演生態是否健全,這樣全面的、宏觀的角度,似乎才是文化政策制訂者所應沉思的。

與歌仔戲處境頗相似的本土戲劇,是布袋戲。布袋戲獲得新聞局的「台灣意象」冠冕之後,並不可能立刻轉化為新觀眾的開發,與表演環境的健全。台灣本土戲劇的生存之道,除了文化的象徵地位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健全最基本的謝神戲表演環境。

在台灣民間有一些真正喜愛民間戲曲的廟公,可說是文化政策制訂者所應取法的對象。他們委婉拒絕「對台戲」放任喇叭音量對抗的無意義喧嘩,而鼓勵將謝神戲集結成連續長達數月的表演。這樣的設計,其實是有意無意地在實踐各地文化局,花大筆經費所籌備的「文化祭」。

文化政策有限的資源應該要花在刀口上,這些民間自發的文化祭,如果教育部、文建會等相關單位,能夠對他們所提供的舞台等硬體設施提供更好的諮詢,添購觀眾座椅,以及協助文化宣傳,那麼真正喜愛欣賞歌仔戲、布袋戲的觀眾有固定欣賞的地點與管道,而劇團也才有綿延不絕的表演機會。只要有更多觀眾的加入,有更多的表演機會,有更好的基礎舞台設施,台灣本土戲劇必能找到生機。

(作者為中山醫學大學台灣語文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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