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力霸案應釐清政治、行政與法律責任的分際

力霸集團聲請重整,王又曾夫婦前往中國,引發連串的金融動盪,中華銀行遭擠兌超過四百億元,國內股市也因此連續收黑。近日,針對力霸集團涉嫌掏空公司、內線交易等問題,檢調發動罕見的搜索行動,力霸旗下公司的一些負責人,也遭聲押獲准。現在,除了政府儘快完成傷害控制外,國人最關切的,無非是徹查嚴辦涉案嫌犯與失職官員,讓國人對社會正義重拾信心。

在力霸風暴仍在襲擊台灣,升斗小民膽戰心驚,力霸集團員工徬徨無措之際,追究政治責任的聲浪也逐漸響起。然而,再循往例摘掉幾個政務官的烏紗帽,就可以平息力霸風暴嗎?就可以永遠杜絕類似的弊案嗎?

無可否認,現任的政務官任內爆發力霸風暴,顯示危機已累積到臨界點,所以必須嚴肅地負起責任來。不過,大家都知道,力霸風暴的醞釀、形成乃至擴大,已經有十餘年的歷史,可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嚴格來說要追究責任,包括國民黨執政時期,民進黨執政時期,歷屆的政府,歷屆的政務官,都推卸不了責任。

此外,力霸風暴也存在著社會正義的問題,值得各界重視。台灣社會向來存在一種偏差:有平常人因為無心犯了錯誤,往往受到嚴重的刑罰,反觀,有些人壞事做絕,傷害國家社會,損人生活家計,卻往往逍遙法外,或者其所受刑罰與犯行完全不成比例。這種正義感的落空,對於社會秩序、經濟活動與民主運作,都會產生負面的影響。

現在正值力霸風暴延燒當中,除了政治人物的獵殺言行,社會大眾也會期待有人出面負責、頂罪甚至下台,這是無可厚非的社會心理。力霸風暴竟眼睜睜地發生,當然不能沒有人負責。但所謂的負責,難道就是像過去那樣,讓幾個剛好在位的政務官下台,以息事寧人嗎?

按照責任政治的道理,政務官因為政策錯誤,或者督導不周,一旦任內發生弊案,就得負起政治責任,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剛上任不久的政務官,就因為搭上弊案的最後一班列車,要他承擔歷史共業負起最大的責任,反而忽略了以前的政務官也應負的責任,難謂公平,也無益於解決問題,除非是他隱匿案情、壓公文、阻撓調查,以致釀成巨禍。

平實而論,國內每次的政治獵殺,總將矛頭對準政務官,這是大有問題的。以責任來論,事務官主管業務的時間較長,他們在第一線依法行政,應該對實情最了解,如果事態惡化,也應該最早察覺,從而火速進行危機處理。以這次的力霸風暴為例,證期會、銀行局、金管會等單位的事務官,顯然負有較直接也較大的責任,如果要「論過行罰」,實應從他們開始追究,才足以杜悠悠之口。

我們做此主張,當然不是鼓勵政務官遇事則縮、推卸責任。相反的,我們認為,力霸風暴發展至今,整個社會瀰漫不安,對相關的政務官而言,既是危機也是轉機。如果採取消極以待,甚至無所作為,放任事態惡化的態度,對這樣的政務官來說,力霸風暴絕對是一個危機,被獵殺也是活該。反之,有能力、有魄力的政務官,若能展現積極平息風暴的作為,有效穩定金融秩序,安撫社會民心,重建社會正義,通過這段考驗,一定會讓國人豎起大拇指,並在將來寄予更大的期望。

我們希望,經過這次的力霸風暴,能夠樹立正確的行政體系責任範例。最重要的是,這種揚棄和稀泥的行政體系責任範例,才能有效激勵身在其位的政務官敢於任事,藉由有效的危機處理發掘並改進行政體系的缺失,杜絕類似力霸風暴的弊案再度發生,否則行政體系真正該負的責任,將總是因政務官下台而不了了之。我們認為,這樣也才是把責任政治的精神導向正面作用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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