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讓運動的能量回到部落

◎ 喇藺‧猶命

繼六月二日凱道族人遭驅離之後,我心裡百感交集,自問原權該何去何從?

原住民族既有權利回歸運動的路上,我們對抗的從來就不只是政府,而是缺乏台灣歷史與原民觀點的主流社會,甚至財團。部落裡清楚,原民政策的推動,在現今台灣島上人口比例相差懸殊的現實下,一點點前進,都是大躍進。

過去,原民政策推動如牛步,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後,原民相關政策在小英堅持面對台灣歷史的意志下,各部會至少尊重而能協調,並加速推動速度,如今年五月終於三讀通過的「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其實原民該不吝於給小英掌聲!適當給予「做對的事的人」肯定,才能使堅持走在前面的人,發揮她(他)最大的力量,讓台灣更前進。原民會做為落實總統原民政策的單位,只有辛苦,並無絕對決策權。一邊頂著罵聲,一邊只能做為一個雙邊中介者,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即使最終結果不如族人之最高期待,但也不該在公義社會中被成為亂射的箭靶。

沒有人願意傳統領域被分割!劃設辦法終究不過是行政命令,若能讓癥結點回到具有法律位階的「土海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3-29/83715),對傳統領域做更清楚完整的定義論述,讓傳統領域爭奪戰移到更有力的戰場,是否更務實?

把運動帶回部落,不是妥協,而是真真正正地凝聚部落共識,發酵部落主義。

大道上的運動,是否也到了思考如何設下可創造原民社會最大價值的退場機制的時機?把運動能量帶到部落,真正從部落出發,會是更踏實的方法。每一場街頭上的聲嘶吶喊,部落族人的支持是最重要的後盾。當我們說「沒有人是局外人」的時候,有多少族人真的當自己是局內人?

大道上的族人做了很多,我們都看在眼裡。但部落裡的既得利益者,才是最需要對抗的!民意之所以可以被操作,不就是寄生在部落裡的土地掮客、無良的政客們共同的傑作?!

或許我們可以重新思考,原民可不可以為主流社會做出什麼典範?換下竹子身上的藝術裝,在部落周圍設下一道長長的籬笆;洗掉拙石身上的彩色,帶回去原來的地方,繼續守護部落?大道上的族人,回到部落去吧!真實地踩踏在自己的土地上吶喊!

(作者為部落文化工作者,新竹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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