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保華專欄》台灣力霸倚仗中國力霸

文/林保華

台灣的上市公司力霸集團爆發弊案,創辦人王又曾與董事長王金世英夫婦,已經逃之夭夭到了上海,不但在那裡有上百億投資,而且過著豪華的聲色犬馬生活,越來越像東帝士集團陳由豪「錢進中國,債留台灣」的翻版。

這宗事件的受害者有:力霸「重整」以前購買它的股票的投資者;因為股市大跌而蒙受損失的其他投資者;冒著寒冷天氣到力霸旗下中華銀行排隊擠提的存戶,還有他們精神上的損失;又由於政府出面包下銀行的所有壞帳,所以全台灣的納稅人都被該集團搜刮了一筆,人人都是受害者。事件還會如何發展,且拭目以待。

事件沒有及早被發覺,政府自然有責任,是瀆職,還是有人暗通款曲?而王又曾夫婦還可以從容出境,重演以前親國民黨重要經濟犯可以順利逃亡或滯留外國的戲碼,金管會與檢調應該徹查。

藍綠政治人物對這事件都進行聲討,甚至有「共業」之說。然而王又曾不但是國民黨員,而且有長達十五年擔任中常委,雖然後來也討好民進黨政權,然而他的骨子裡不是中國國民黨嗎?不論從數額,還是歷史,民進黨的貪腐能望國民黨的項背嗎?馬英九與反貪腐紅軍怎麼不表個態?

問題還在於,這些經濟犯都有「後台」,這個後台就是中國。他們不但可以輕易逃往中國,還在那裡如魚得水,左擁右抱,用搜刮台灣人民的血汗錢過著人上人的生活。因為他們是「愛國台商」。不是嘛,把台灣金融市場與老百姓搞得人仰馬翻,又增加中國「外資」的投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功勞還不大嗎?

在力霸事件爆發以前,監守自盜五千六百萬元的衛豐保全公司運鈔車司機李漢揚,也是一舉逃到中國,可見中國是台灣犯罪者的天堂與避難所。據說李漢揚已經在廣東珠海落網,不如王又曾可以在百樂門跳舞。幾千萬與幾百億之比,才是「竊鉤誅,竊國侯」。

之所以這些經濟犯可以在中國逍遙法外,無非就是因為他們倚仗中國的「力」量與「霸」權,因此台灣無法引渡他們回來,還要接受他們的攻擊。

我們還應該看到,中國對台商的所謂「優惠」,中小台商得的只是一些小便宜,但是風險也很大;而這些經濟犯動輒拐走上百億,那是台灣人民的錢。中國對台灣送來飛彈,拿走錢彈,是善意還是惡意,台灣民眾須清楚認識。

也許明年台灣總統選舉時,我們可以看到陳由豪與王又曾的聯袂演出。(作者為資深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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