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賢成
國務機要費案的公訴檢察官,竟因承受不了綠委「攻訐」,情緒崩潰至不能蒞庭。擁公訴之神的令譽,抗壓性卻如此的低,實在讓人跌破眼鏡。過去被他起訴的被告,真不知道是憂還是喜。
台開案的承審法官,似乎也好不到哪裡去。綜觀判決文,字裡行間不脫迎合藍營期待的文字。用攀附權貴、素行不端、毫無悔意等情緒字眼,來加重趙氏父子的刑責,似乎在影射,趙家與第一家庭聯姻是不當的。如此心證無限上綱,能讓趙氏父子心服嗎?
司法的偵查與判決,不能因族群、性別、身分與政治立場之不同,而有處遇之差別,否則即有歧視與雙重標準的疑慮。試問,檢察官、法官在這個基本的認知上,做到了幾分?又偏頗了幾分?司法本不應為政治服務,它必須有獨立的思考空間,更不能掉入意識形態的染缸,因為它是全民信賴與倚靠的唯一淨土。
(作者為退休新聞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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