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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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文化局

貴報十六日黃姓研究生有關寶藏巖之建言,基本上與本局多年來推動之目標並無二致。寶藏巖聚落原屬應拆除之違建,文化局與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進行長期規劃調查,確定朝歷史聚落方式以活化保存,因此歷史建物與住民之合宜留住,原即本案之政策目標,並無重歷建、輕弱勢戶之偏見存在,容先敘明。

寶藏巖建物當初建造,並未申請建照,要符合公共使用需求,仍須進行必要之聚落整建,本階段安置,即為因應聚落修繕工程,請住民接受暫時安置,待建物修繕後即可遷回。文化局為使聚落人際關係能繼續維持,還特別在聚落區旁的空地興建中繼住宅,讓弱勢戶能就近看到家園整修之情形,外界不應視暫時安置措施,等同於永久驅離弱勢戶,協調過程中,文化局均盡力勸使住戶願意續住寶藏巖,目前弱勢戶接受安置者已達八十五%,其中願續住寶藏巖者更超過半數,各項溝通仍持續進行中。

聚落活化保存與弱勢戶留住安置並不衝突,文化局不斷突破各項法令限制,始能讓弱勢戶得以有條件續住寶藏巖,背後有配套之安頓與輔佐措施,已主動為弱勢者權益設想,外界如對安置機制有所疑慮,並願意參與協助弱勢戶,都可主動向本局接觸,共同出力使寶藏巖居民獲得更多社會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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