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潘部長對大學教師不公平

年薪111萬vs.103萬

◎ 高教寒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中小學和大專教師退休條件不能一體適用。從教學現場來看,中小學老師需要更多體力,因此退休條件必須『切割』,大專以上老師可比照公務員到六十五歲,但中小學老師則不宜。」這樣的發言對大學教師極度不公平。

目前全台灣的公立學校教師,從幼兒園老師到大學教授,核薪時用的是以學歷及年資為計算基準的相同薪額表「公立學校教師暨助教職務等級表」,及大學教授與中小學教師分別之「學術研究費表」。

以取得博士,且任教十五年不擔任行政與導師為例。若其在國小教書十五年,則薪額從「三三○」開始,十五年可支六五○薪額,本俸四八四一五,學術研究費三一三二○,合計月薪為七九七三五。而若其在大學擔任助理教授,則莫名其妙矮一截,薪額僅從「三一○」開始,十五年可支六二五薪額,本俸四七○八○,不過助理教授學術研究費較高,可支三九五五五,合計月薪八六六三五。看起來大學老師似乎較國小老師每月高出六九○○元,但是在國小擔任教師每年領考績獎金,前十一年領全薪一個月考績獎金,第十二年起每年領全薪兩個月(年功薪)考績獎金,學校考績並無比例限制,幾乎通通是甲等,考績獎金人人有獎,而且考績獎金是以晉級後的薪額支給。但是大學教師無論公私大學並無考績獎金,以年薪而言,國小老師加計考績獎金年薪高達一一一萬八九五○元(79735*12+81065*2)。但是大學老師年薪僅一○三萬九六二○元。同樣在工作崗位上奉獻十五年,國小老師的年薪高於大學老師將近八萬元(七九三三○)。

除了考績獎金之外,若同樣是博士學位,小學老師起薪為三三○,但是大學老師卻僅三一○,且博士的國小老師年功薪可到六八○,博士的大學老師年功薪卻只能到六五○(助理教授)。當初不知為何對大學教師有此起薪與年功薪都較低的不公及苛刻的薪資結構設計,令人費解。

曾有學者研究比較大學、中學以及小學教師之一生所得淨現值,發現大學教授一生所得之淨現值,比同齡退休之中小學老師低(吳清在、施念恕、朱靜玉,二○一四,台大管理論叢)。顯示台灣對待大學教師的薪資待遇極不合理。

大學老師承受的系務工作、招生配額、學生輔導,學術研究與升等的壓力,應較國小老師有過之而無不及,尤其近年來的招生壓力、系所評鑑、教師評鑑及限年升等條款等等,都讓大學老師承受非常大的身心壓力,且評鑑結果會真正影響到教師薪資與工作,教師因此罹患憂鬱症時有所聞。然而中小學的教師評鑑與老師的工作、薪資、晉級完全脫鉤,且即使班上只剩下一個學生,也不用擔心飯碗不保。

低薪的剝削已經不公平,如果還要苛刻退休年齡,教育部何忍把大學教師操到死?

(作者為大學教師,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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