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零體罰 教師職能險

■ 蘇子鈞

教師工作應以教學研發與教學技巧精進為主,但是現在老師卻要包山包海,在班級上要收營養午餐費、校外教學費當一個收費員,在十字路口看孩子過馬路要當交通警察。

零體罰是一種人權價值的趨勢,體罰更不應該是老師在面對學生教育手段的武器,老師應該專注於教學現場的教學品質,教師其實只要做到班級管理的初級控管,剩下的輔導與管教應該回歸到專職專業的處理流程。

舉例來說,影響到教學過程中其他上課權益的個案學生,在現場教師已經初級管理後仍然失效的狀態下,專業輔導管教人員應該立即介入,並讓此個案學生離開教學現場。

如此一來,教師可以立即接續上課進度而無須耽誤全班學生終止授課來處理個案學生,不僅維護了大多數學生的受教權,也維護了教師尊嚴,更不會在學生與老師的情緒中彼此有過度的詮釋,造成雙方都無法接受的傷害。

專職專業的輔導管教老師在校園中應該專門設立,讓專業回歸於受過訓練的專業,這才是根本之道。

教育的目的除了知識的養成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孩子建立屬於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是現階段的教育養成很遺憾的是連教育主管機關都無此能力,更遑論懵懂的孩子。

老師不應再聚焦所謂零體罰是失去管教權的價值基礎,因為,體罰除了是一種法律層面的事件外,更是一種社會道德價值觀感的問題,然而牽涉到觀感就是一種主觀論述,教師應該爭取的是教學工作的單一化、單純化以及專職專用專業化。

教育主管機關如果只想一魚多吃便宜行政,讓教師無法專職專心的在教室裡發揮專業教學智能,然後讓教師背負天大地大的社會責任,難怪聰明的保險公司已經看準教育現場的教師是一項高風險的職業,開始有教師職能險的商品推出,這樣的教育環境也難怪台灣的競爭優勢開始下降與式微!

(作者為臺北縣教師會新莊區分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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