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反對中藥材管理技術士設置

◎ 古博仁

現在已是民國一○五年,中醫師特考都走入歷史了,中藥產業的前輩們,請讓我們國家的中醫藥教育正式回歸正規教育制度吧。

正規的醫藥大學教育與醫藥人員考試認證,已是普世做法,依照目前藥師法與藥事法在八十二年修訂後規定,唯有合格藥師才能調劑醫師處方箋與販賣中藥飲片、成藥。

在藥師的教育養成中,中藥教育除了教導調劑業務之外,尚有多項業務與民眾用藥安全息息相關,包括:中西藥的交互作用、藥材基原鑑定、栽培、炮製、品質管控、藥材管理等,而這些藥學教育在在證明藥師能夠傳承中藥文化產業。

是故,藥師公會全聯會反對中藥材管理技術士的設置,且對於中藥專業權之取得,應經由正規的醫藥教育。調劑權之權利與義務,依法令目前僅屬藥師與中醫師。且依法令規章,日後中醫師欲取得職業權,必須進入教、考、用;同時,藥師幾十年來,敞開雙手希望中藥房子弟能進入藥學教育,並沒有阻擋中藥商暨子弟人員進入藥業大環境。藥師與中醫師皆必須依循教育之教、考、用,取得執業資格。

藥事法修正案從民國八十二年至一○五年,這二十三年間,國家從未阻擋中藥商所謂的文化傳承,反而鼓勵中藥商的子女成為藥師或中醫師。然而中藥產業的前輩們不但漠視國家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現今更想運用中藥商龐大的人力優勢,向政府機關施壓,進而企圖強迫修法。

最後,藥事法中,明明白白的指出,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且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的物品,稱為藥品。所以,如果中藥不是藥品,何為藥品?

既然中藥亦屬於藥品,故請中藥相關團體、立法機關與人員遵照民國八十二年藥事法修正案的落日條款之精神,未來唯有合格的中醫師與藥師,才能夠調劑中藥、販賣中藥飲片和中成藥,不應再另行設置中藥材管理技術士。

(作者為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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