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總算不必把錢放在屋簷下

◎ 程仁宏

內政部部務會報通過「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改善建物虛坪問題,將無法供人員生活實質滯留的「屋簷」、「雨遮」,刪除以附屬建物測繪的規定,該新制於一○七年一月適用。

筆者在消基會長期擔任義工,發現消費者申訴案件房屋公共設施虛坪比,從民國七十一年以前的十%以下增至五十%左右,而現行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基準,而公共設施、附屬建物(陽台、屋簷、雨遮等)「灌入」坪數計算,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且建物登記面積與建管執照面積又不一,給予建商灌虛坪機會,於是特別邀請具都市計畫、土木工程專長的劉玉山委員共同調查本案,調查發現在台北市大安區的某建案,雨遮面積達四.八一九坪,當時房價每坪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即消費者花二四○多萬元買屋外不能停置人或物之雨遮,如同買了一部賓士車停在窗戶上,只能看不能開,顯示內政部對健全建物登記制度,未善盡職責,爰依監察法第廿四條提案糾正內政部。

然內政部僅於一○○年五月一日起實施「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的阿Q折衷措施,其僅適用於預售屋,與成屋買賣之計價方式不一,此規定之漏洞,反成為炒作預售屋進行套利的巧門,衍生更多交易糾紛,未解決問題反造成市場投機亂象。

新政府上任僅半年多,內政部即推出建物測量登記新制「屋簷、雨遮」不再測繪登記,徹底解決以往亂象,具體維護消費者權益,「明天會更好!」是消基會的會歌,期盼行政院各部會均能讓消費者的明天會更好!

(作者為第四屆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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