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給小生命六天機會

■江漢聲

十一日參加立法院公聽會,辯論是否要修法給亟欲墮胎的婦女六天思考和接受諮商的一個規定。所討論的不包括胎兒有畸形,或對婦女本身有身體的危險、受家暴等等醫學上必須墮胎的個案,而是那些不預期懷孕的已婚或未婚婦女。但是,包括婦產科醫生、女性主義學者或法律專家等,不少人以各種理由主張不必要有六天思考的空間。個人相當不解與遺憾。

因為這個爭議不是要廢除墮胎法,也不是要給那些身心疾病或受迫害的婦女增加痛苦,更不是說要墮胎的婦女六天後就一定要改變決定,只是想以六天時間和專業合理的諮商下,搶救一些可以搶救下來的生命。

邁向更文明、更理性的社會,我們必須要面對最弱勢、最需要資源的生命和個體,所以建立起完善的諮商系統,提供給未期待懷孕婦女最好的教育,是避免她們墮胎後後悔,甚至必須祭拜「嬰靈」。此外,完善的領養系統,也是我們應該急速規劃建立的,因為有太多的不孕症夫妻或善心人士,可以透過這個管道完成養育的心願,也可以稍稍彌補台灣人口遞減的問題。

好的醫生經常要病人回去考慮幾天再做重大的決定,甚至我們也會為自己、家人或事業作相當多時間的思考,那麼為什麼不給這些不是畸形、又沒有危害任何人、無辜又無助的小生命六天的生存機會呢?

(作者為輔大醫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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