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若非疾病 何須醫治

◎ 黃楷翔

這陣子,台灣精神醫學會與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皆行文至衛生福利部,說明性傾向扭轉療法對人有潛在性的傷害,嚴重違反醫學與諮商倫理,希望政府能從上而下禁止該療法施予任何人。

所謂性傾向扭轉療法(或稱修復、轉換療法),旨在使同性戀改變其性傾向,重回異性戀者的身分。而此意圖背後的價值觀即是:「同性戀是後天的,所以可被醫治。」故其牽涉的與近期反對婚姻平權和同志教育陣營的擔憂是一體的。因為若同性戀可被醫治,那麼是否代表同性戀也可被教導?若婚姻平權通過了,學校開始教導有關同性戀的議題,這個社會會否將產生越來越多的同志?那該怎麼辦?

同性戀是先天的或後天的?學術界迄今仍未有定論,故非本篇所欲探討之主題。筆者反倒想問:「為什麼」我們要去探究這個性傾向是先天還是後天?我們不曾聽聞他人討論異性戀是先天後天,也鮮少討論一個人喜歡(或討厭)吃苦瓜(或其他食物)是先天後天,但我們卻會討論同性戀是先天後天。這樣的差別待遇,凸顯的是社會大眾對於同性戀仍存有顧忌與疑慮,如果是後天的話,那就可以「扭轉」或「避免」了。

然而,精神疾病診斷手冊(DSM)早在一九七三年就將同性戀從病理中移除,認為同性戀傾向並非疾病。若非疾病,何須醫治?多數的同性戀者,是在異性戀家庭中長大的,其中不乏是在充足照料下健全生長的。他們受到的是一夫一妻的教育,從小看見的是異性戀者的價值與生活模式,但還是生成同性戀了。

有關同性戀是否可被醫治,不如換個角度思考。當一個人喜歡異性(或苦瓜,或任何事物),而我們透過各種治療途徑希望他改變喜好,可想見的最終將導致的就是關係的破裂,無論醫治他人的或受醫治者都會在彼此的角力下受苦。那些渴望扭轉修復同性戀性傾向的意圖,本質上是「否定」同性戀存在的。老實說,就是歧視。同性戀不是病,只是愛的一種形式。何不讓愛自由,讓每個人去擁抱自己的喜愛呢?

(作者為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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