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陸軍拒買八輪迫砲甲車

◎ 吳人中

報載軍備局數年前開始研發的八輪迫砲甲車,因懸吊系統過高,影響砲手操作,在陸軍拒絕採購的情況下,將重新依據陸軍需求,明年再編新台幣一億多元預算,重新製造兩輛八輪迫砲甲車之樣車,預計二○一九年完成,供陸軍進行戰術測評及使用。令人費解,這計畫的邏輯性何在?

首先要思考的是,設計與專案管理問題。軍備局去年才在航太展與廠區公開展示整合後的八輪迫砲甲車性能,難道這一年多來沒有了解客戶(陸軍)需求或運用電腦輔助設計調整配置,以節省研發成本?那當初高調公開的目的又為何?一再延後的研改,等到實際部署時,恐怕也是過時的規格產品了!

其次是為配件改主件的問題。載具若要添加任何裝備及增進性能,皆以盡量避免更動原始設計為原則;如同芬蘭、瑞典共同研製的AMOS(Advanced MOrtar System,先進迫擊砲系統)與新加坡的SRAMS(Super Rapid Advanced Mortar System),皆以原載具規格做直接安裝;而我國的CM-21系列甲車亦是如此。

如同正常人不會為了鞋子不合腳而去切腳削骨一般,棄修改配件「先進車裝迫砲系統」縮小尺寸與底座高度之可能,而修改主件「八輪甲車」懸吊系統,影響的不僅是研發費用增加,更將影響後續量產所有型、夾具修正與人員訓練、料件備份成本等,兩相比較,孰輕?孰重?這「削足適履」的計畫,很明顯地需要更多評估數據與邏輯來支持。(作者為陸軍少校,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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