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聞自律的不進反退

■盧世祥

台灣媒體的日常表現令人不敢恭維,甚或詬病,早已不是新聞,最近甚至有進一步惡化的跡象。鬧緋聞的電視主播陳勝鴻因不堪狗仔隊開車追逐擦撞,怒指「這個國家瘋了」。導演吳念真的妹妹自殺,媒體諸多報導不經查證,傷害其家人,吳念真感歎「台灣生病了」。

台灣是不是病了,或者竟然瘋了,容或有其他見仁見智的指標。不過,媒體的離譜表現讓新聞事件當事人及家人受害,也衍生社會負面效應,絕非新生事物。令人關切的,不僅媒體亂象不止,在面對社會批評之時,相關新聞從業員卻絕少反躬自省。面對不知自律的新聞界,台灣社會或閱聽大眾不能坐視,否則陳勝鴻及吳念真的感性形容詞,不免成為現狀的確實描繪,台灣真要讓媒體拖累而或病或瘋。

以陳勝鴻的桃色新聞為例,媒體把當事人床笫之私、劈腿手法鉅細靡遺報導,借用新聞學教授王洪鈞生前的話:「這是假知的權利,拿讀者當豬一樣餵食髒東西。」緋聞當然可以是新聞,但其處理或判斷標準,在於是否有關公眾利益;即使公眾人物,也有隱私權,其與公益無關者不應受侵擾。同樣必須強調的,主播是新聞工作者,絕非公眾人物或社會賢達,其職責在報導新聞,而不該製造新聞。

再如吳念真家庭變故,媒體由於牽扯大導演而大肆報導、妄加揣測,進而傷害其家人,侄女大學畢業卻被指「智能不足」。吳念真因此批評媒體「以有限的認知猜測所有的事」,而且質疑記者「為何不查證」,直指有的報導把他寫得太偉大,並感歎台灣媒體太多了。

許多媒體處理新聞專業不及格於先,炒作主播緋聞及吳念真家庭變故受到閱聽大眾批評之後,亦未有檢討改進或向當事人致歉的意思。其等而下之者,猶以各種歪理自辯。

歪理之中,專業規範的付之闕如最為常見。十年來,從白曉燕案、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到涂醒哲被誣指舔耳案,有些新聞主管慣常的說辭是新聞界欠缺專業規範。事實上,有關台灣報業、電視及廣播電台道德規範,一九七四年即已由業界訂定,一九九二年賴國洲、潘煥昆兩位先生主持新聞評議會時第三度修正。這些專業規範,不但未過時,反而歷久彌新。

舉例言之,「處理綁架劫持新聞應以被害人生命安全為首要考量,在被害人脫險前,不得報導。」此正為白曉燕案新聞處理所應參考的基本原則。再如,「檢舉、揭發或譴責私人或團體之新聞,應先查證屬實,並與公共利益有關者始得報導,且應遵守平衡、明確之報導原則。」新聞界處理涂醒哲被誣指舔耳案,若能落實此一規範,自不淪為有心人放話的工具。此外,「除與公共利益有關者外,不得報導個人私生活。」媒體對於主播緋聞若據此處理,即不致引來閱聽大眾反感而發起抵制惡質媒體行動。如果新聞界能落實這些專業規範的十分之一,現今媒體生態及記者的職業尊嚴榮譽,自可立即改觀。

況且,除了這些同業規範,個別新聞媒體為了品質管制、提升新聞公信力,也必須訂定自己的專業倫理守則或編採手冊,並落實於日常新聞處理程序。然而,在現今「一犬吠影、百犬吠聲」的媒體文化中,始作俑者也許出自商業考量,以狗仔隊手法揭人隱私,眾多媒體卻彷彿沒有判斷新聞適當性的腦筋,跟著起鬨。主播緋聞即是如此炒作;許多電視台不分新聞重要性,濫出衛星採訪車的SNG現象,亦復如此。儘管在主播緋聞之中,猶有華視、八大等自始揚棄羶色腥的媒體受到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肯定,其猶如鳳毛麟角,凸顯了新聞自律在惡質競爭中未受重視,只對仍在意職業尊嚴及榮譽的新聞從業員若干有道德勸服作用,至於悍拒閱聽大眾批評或以歪理搪塞者,談自律猶如對牛彈琴。

(作者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澄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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