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大盜」.「小偷」.馬英九!?

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身陷「特別費」的風暴中;把公家的錢納入私囊,當然是「小偷」行徑。馬英九靠媒體鍍金的「清廉」,終於現了原形,「馬清廉」現出「馬貪瀆」的本色。

問題是,馬英九如何可能清廉?國民黨本身不只是「貪腐集團」而已,其實不折不扣是「賊窟」。「黨國之子」的馬出任「賊窟」頭頭,如何可能清廉?如何敢以清廉當招牌?不洩底才怪。

說國民黨是「賊窟」有沒有誹謗之嫌?沒有。《紐約時報》就公開斥責蔣介石政權說:「他們是賊,他們每一個人都是賊!」《紐約時報》的指責當然有憑有據;《紐約時報》知道蔣介石A了美國政府的錢,不知道的是,蔣政權A國家的錢才叫可怕,而且蔣幫從中國A到台灣,「國庫通黨庫」,愈A愈大膽,也愈A愈技巧。

這套A錢系統傳到蔣氏徒子徒孫的馬英九手中,更是神乎其技。根據民進黨主席游錫?的告發,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行管會主委張哲琛、立委蔡正元與《中國時報》董事長余建新四人涉嫌侵占與背信等罪行。游錫?認定馬英九利用回算機制「洗錢」,並且勾搭「中時」集團裡應外合。可質疑的是,馬英九透過「買家支付的價金」,一邊拋售霸佔的國產進入黨庫,一邊拿回扣當二○○八年大選之資,這不僅是「國庫通黨庫」,而且是以「合法偷渡非法」;既有黨國一貫手段,又兼職黑手黨的黑金漂白手法。誰說馬英九的「法學」博士是白拿的?

「黨國之子」的馬英九如何脫得了「黑金之子」的外衣?八年市長的「特別費」比起盜賣國產還是小焉者。更何況,馬英九擔任過研考會主委、陸委會副主委、法務部長,在「特別費」上沒有問題嗎?如果市長八年「特別費」可以不清不楚,三任首長的「特別費」就「公私分明」?

「黨產」是「大盜」,「特別費」是「小偷」;告下去就知道「黨產」的去向,查下去就知道馬英九手腳乾不乾淨。(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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