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東山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其臉書指出:「過去十五年來,風雨未達放假標準卻放颱風假的天數,各縣市以宜蘭最多,有二十二天,台東二十一天,台中及新北十九天;若把這項數值除以全部的颱風假,算出各誤放颱風假的比率,誤放比率最高的是新竹,錯放率達七十五%,其次為新北及台中,錯放率皆為七十三%…。」此數據值得國人深思及採取補救之道。
為減輕地方首長下達放颱風假的政治壓力,及兼顧國家生產力與學生的受教權,筆者認為,颱風警報發布後,可從寬免上班上課;但若風雨實際上未達警報標準,也就是錯放了颱風假,則應給予地方首長宣布擇日補班補課的權力,希望政府趕快就颱風假爭議展現執政效率!
(作者曾擔任OECD/核能署顧問,現為環境工程技師)
◎ 林峰
我們既然可以為了連續假日而先行補假,為何不能在放錯颱風假時,事後補班補課?
如果能夠在放錯颱風假後擇日補班補課,對學生學習、廠商經營都可避免無謂的損失,如此一來,各縣市長做決定時,也可以放心大膽宣布,不用怕得罪人或鬧出笑話而挨罵。
風災是難測的天然災害,政府為了民眾安全,同時保護廠商的權益,應早日解決此爭議,大家也應該互相體諒才是!
(作者為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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