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歌仔戲不是薌劇

■蘇育代

歌仔戲是起源於台灣的本土特有劇種,不論是在台灣所有古早的文獻裡,或在老藝人口中,只出現過「歌仔」和「歌仔戲」一詞,而沒聽過「錦歌」和「薌劇」這種名稱。那錦歌或薌劇這名稱是怎麼來的呢?

「錦歌」和「薌劇」是一九五一年七月至一九五三年三月間,由中國福建省文化局定調,將「歌仔」統稱為「錦歌」,將歌仔戲統稱為「薌劇」。中國這種藉由政治手段掌握文化詮釋的影響,由一九六一年台灣學者呂訴上寫的「台灣歌仔戲史」就可看出台灣的文化主體活生生被吞噬的例子。

呂訴上在書中提出:「歌仔戲的原始唱調是由大陸傳來的錦歌,變成地方民謠的山歌」。事實上,歌仔戲一詞正式出現在台灣官方文獻是在日據時代一九二五年上山儀作的報告裡。一個一九二五年已成形的台灣劇種,怎麼可能如中國所說用一九五○年代才定調的「錦歌」、「薌劇」呢?

只是,當前述這些資料持續被不知情的媒體或學者不斷引用時,如果台灣本身不培養自己的民族音樂研究人才,自己的政府不重視自己的文化資產,那麼,說不定有一天「台灣的歌仔戲源自閩南的薌劇」成為「定論」時,我們也不需要太訝異,因為,是我們自己不重視自己的根,自己不成材不能怪別人惡霸。

事實上,中國對台灣的音樂研究非常積極,當中國的民族音樂學者開始以學術研究的名義掌控文化界定權時,台灣的民族音樂學者更應提出台灣主體文化的獨特性,不能拱手將解釋權讓渡給別人。

台灣有豐富的原住民、福佬、客家音樂文化資產,很可惜的是台灣人自己卻不珍惜,政府也不重視,民族音樂中心的籌備喊了二十年,從原本台北縣永和四號公園民族音樂中心預定地,預算刪除縮水成現在僅有的一個暫借農委會杭州北路的小小民族音樂研究所,一個國家專職本國音樂文化的研究機構如此風雨飄搖,自己的根自己不研究,難道要靠外國人或中國人來替我們研究嗎?

日前(四月三日)自由廣場刊載由多位音樂界的前輩聯名發出的「反對裁併民族音樂研究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apr/3/today-o2.htm)呼籲,主要是因文建會打算將傳統藝術中心民族音樂研究所裁併至演奏團體下。聞此訊息可說簡直不敢置信,民音所的確需要好好找個家,但應是鼓勵其成長茁壯,而非裁併於其他機構。

台灣人應知台灣事,過去的政策鼓吹大中國文化,壟斷其他多元文化的聲音,這個五十年錯誤政策的後果,使得台灣人民對自己的文化產生疏離感,對先人的文化成就因不瞭解而摒棄看輕。而這是現在民進黨政府應當大力搶救、盡力彌補的地方,豈可不但不看重台灣音樂文化,反而還要裁併掉一向默默耕耘、為本土音樂研究貢獻良多的民音所呢?

(作者為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音樂教育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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