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千五百萬元的笑話

金恆煒

在「特別費」纏身的危機中,台北市長馬英九決定將九七年出任市長到上月底的特別費一千五百萬元捐給公益團體來「解套」。既然志在解套,「公益」不過是名目,不是目的。換句話說,馬英九要用「公益」的棉被來遮蓋見不得人的行徑,這叫做「無心為善,雖善不賞」。

當然,馬英九也知道「公益」云云不過是「用錢消災」的藉口,不能杜天下悠悠之口,所以捨「公益」而就「體制」,他公開的說法是,「為制度而改革,也證實自己清白」。老實說,捐出所有「特別費」不能證實馬英九「公款通私戶」的清白,因為馬英九「犯罪行為」已完成,捐再多錢也不能洗脫他的「犯罪」事實。那麼,拿「制度」這頂帽子,可以遮「百醜」嗎?

不能。因為行政院主計處已經宣布明年起首長特別費全需單據核銷,「首長不再摸到錢了」。所以馬英九所謂「凸顯制度」是說不通的飾辭;馬英九既認為「特別費」是故意陷公務員不義,那麼就應該在接任北市長的當下,馬上「捐出」;不然也應在「事發」之前捐出。現在,馬英九拿「特別費」混入私帳,又買早餐,又買女鞋,又買女性用品…,用不完剩下的還當「收入」來報稅,被人捉了包才想到制度,才歸罪制度,通嗎?

這還不說,馬英九還想拉別人下水,來為自己解鈴。中國國民黨的立委挺身要清查五院院長,而馬英九又說自己奉公守法,如果他因此犯罪,其他的六千五百位首長都犯了罪。真的嗎?

有什麼證據證明五院院長與馬英九同樣的A公家錢,沒有;有什麼證據證明六千五百位首長都與馬同樣的A公家的錢,沒有。唯一反映的是,馬英九確實污了「特別費」的事實,才會「推己及人」。再說,即使五院院長真的與馬有一樣犯行,六千五百位首長與馬有一樣犯行,也不能夠解決馬的「貪污」。何況,馬英九號稱「廉潔」,把自己當成「禮義廉恥」的表率,別人有嗎?更何況,馬英九要選總統,又把陳水扁總統貶成「貪腐」,難道可以用一般的水準來「自清」?

一千五百萬元捐不捐出,都是笑話。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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