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律師的薪水重要嗎?

◎ 翟威甯

上週連續兩天有關律師的新聞報導,引發大家對律師薪水到底要多少才合理?首先發難的是金管會的一篇徵人啟事,徵求約雇員一名(月薪三萬三千「律師優先考慮」),因此引發了律師界的不滿,直指金管會把律師的格降低了,真是廉價的勞工;隔日有名執業律師去參加法院的法官助理考試,再度引發律師的薪水真的很少嗎?再回到一個月前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的新聞指出,六十七名人員中有十四人具律師資格,約每五人就有一人可當律師。

律師在過去號稱三師之一(醫師、會計師、律師),也曾算是好野人之一,但曾幾何時律師淪落到必須去當公務人員或是一個廉價勞工,在每年的律師考試錄取人數幾乎年年破紀錄,每年有近一千名的新科律師,看起來風風光光的考上了律師,但是想想國內的律師市場早就競爭激烈,沒有人脈、沒有名氣,基本上是很難存活在這個市場,就算想在律師市場繼續奮鬥下去,也只能萬丈高樓平地起。

今天新聞不是在討論律師的薪水多少才是合理,而是討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金管會也沒有惡意,只是想圖個較高的附加價值而已;想當公務人員的律師也沒有錯,他們也只是想圖個溫飽過個安穩的生活。律師薪水真的很重要嗎?目前看到的是律師大量的在公部門出現,可以解決律師過剩的問題,然而這些律師如果只是和公務人員的心態一樣,長官也不重視的話,那麼想要去改變公部門的現況,恐怕也只能是紙上談兵吧!

(作者為逢甲大學商學博士生,前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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