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馬就可以馬馬虎虎?

審計部之恥

■ 林進國

馬英九特別費一案,曾經公開表態市長特別費絕無問題的審計部,不禁回想當時與立委針鋒相對、撂盡狠話之發言人王永興先生,到底其身分是國家公務人員或是馬市長的忠誠部屬,特別費案爆發後審計部面對指責。

馬市長特別費審查不實之重大缺失,若以人性本善為出發點,那麼審計部對於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為何讓人感覺完全是以人性本惡之審查方式進行,處處懷疑,樣樣不信?審計部如此兩套標準之作風,實令人無法茍同,我們期待公務部門秉持的是法治精神辦案,而非以人性為出發點。審計部必須向國家人民致歉,並嚴懲相關人員。(作者為公司營業部經理)

法辦王永興

■卓然

現在,所有政治人物,不分藍綠,都應該馬上閉嘴,一切交給司法。但有一個老兄必須交代個清楚,他就是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

馬英九發票事發之前,瞧瞧他是多麼的義憤填膺,修理總統府不餘力,和王世堅鬥嘴抬槓,甚至以正式公文書為台北市府背書打包票,現在「東窗事發」,居然還若無其事,僅以「錯得離譜」一語輕輕帶過。

如果說余文以假發票報帳只算錯得離譜,那審計部查帳沒發現又該當何罪?我們質疑的倒不在審計人員的查帳功夫,而是態度。王永興幾度要求總統府交出原始憑證,甚至要求影印機密資料,對台北市府卻只採形式審察核對數目即予過關,這麼明顯的差別待遇,說明了王永興真的是戴著有色眼鏡在辦事的,要求他下台實在太客氣了,蘇振平應該主動將他移送法辦才對。(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失職發言人

■陳聖和

王姓發言人大言不慚的告訴社會大眾,如果總統府的機要費公布出來,包準綠營下不了台,順便為馬市府背書,表示一切沒問題。對照現今的發展,諷刺至極!

請問王姓發言人,如果馬市府的特別費公佈出來,是不是也同樣讓藍營下不了台?背書後又被抓包,只一句「驚訝」「憤怒」就可以掩飾自己的失職,這樣的作法,我想除了審計部自己以外,沒人可以接受!不要用審查工作過於複雜繁重當作藉口,如果不適任可以自動請辭!老百姓所繳納的稅又何嘗不是辛勤工作所換來的?人民託付審計部看管荷包,但是公務員卻貪圖方便胡亂審核,出了事也沒人負責,這種工作真的是了不起的辛苦!

(作者為業務經理)

協尋施明德

■洪健一

標榜紅衫軍是反貪腐、不分藍綠的施明德,在馬市長特別費惹出事端危機時,你老兄不知藏匿在何處,是身體微恙抑或雲遊四海去了?你登高一呼,以正義挺身而出,帶領數萬紅衫軍,人捐百元,迄今結算尚有六千萬在私人帳戶孳息,身邊有了鉅款,我們對您的安危而憂心,更盼望你對馬市長的特別費陷入困局之際,代他解套,代他分憂,免得代馬市長處理帳務的小職員成為待罪羔羊,迄今被限制出境,臺諺曰:「黑狗偷吃白狗受罰」,希望老施也以倒扁同樣的肢體動作,做個像樣的男人。

(作者為退休人士)

阿達博士

■吳秀娟

馬市長、馬主席不但是法律系高材生,還曾擔任法務部長等公職,在公門亦有數十年,按理應對行政法及規則有相當的認知,如今一個特別費的事件演變過程,在在顯現你的昏庸無能,甚至連基本的行政要點都不清楚。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還未定讞,你為了掩飾過錯,直說你不像阿扁總統一樣把錢放入私人口袋。假使將來查出確實有把特別費拿來私用的話,你是不是又要裝出一副被打壓的樣子, 說是阿扁總統黑手伸進檢調單位呢?還好今天侯寬仁檢察官是你昔日的部屬,否則一經政治化,再栽贓給阿扁總統,台灣人民又要被煙幕彈搞得分不清是非,族群衝突勢必會再發生。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辦公

神奇發票

■黃真羽

馬英九,你不要掰了,消費時拿瑣碎發票去報銷有時間,了解發票被部下換了沒時間?如果你真有拿小額瑣碎發票去報帳,市府至少有八個人知道你的部下偷換了你的發票,那些知道偽詐的人敢不告訴你?太不合常理了吧!

常理應該是:這些核章的人知道這是市長的指示,才會不敢吭氣吧!

還是,馬市長根本沒拿這些瑣碎的發票去給秘書報帳,瑣碎的發票是最近才蒐集來的,所以核章的人當時根本知道發票沒有被抽換,本來就是用一張整筆的發票來報銷,所以也無從稟報吧?

(作者為政治大學碩士生)

寬以律己

■蔡順勝

馬英九指責阿扁貪污、說謊,以哈佛博士身份,用高道德標準來論斷。發動群眾運動,浪費社會資源,法律可以隨他伸縮,多次罷免均要阿扁下台。相對的馬英九說:「我沒用假發票報帳」,而今道歉,表示先前「說謊」,特別費入私袋是「貪污」,是不是該用同一道德標準來論斷呢?可惜博士突然變阿達,一句「不知情」清廉依舊。泛藍名嘴,現在是否變成歪嘴?還要趕緊築防火牆,找下台階,我想不用緊張!就請泛藍立委立個法,凡馬哥不法叫做「不知情」,阿扁不法叫做「貪污」,不過套上馬哥的話:「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人民觀感」。

(作者為資源回收人員)

檢驗操守

■陳怡君

馬市長的團隊出包處處可見,讓筆者印象最深刻的是,捷運六年級生集體逃票,可是媒體與市府都為馬市長團隊督導不周逃罪!非但如此,馬市長對自己與陳總統犯下的錯,用一種「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雙重標準為自己辯駁,讓人看破手腳,這樣的市長令台北市民啼笑皆非。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君王犯法與庶民同罪!」在指責陳總統之前,馬英九何不想想自己?馬市長在媒體上表示道歉,但又說自己沒有犯錯!既然沒有犯錯又何必要道歉呢?這種馬氏作風真教人不敢苟同!

(作者為東海大學研究生)

誠實報來

■初蓓

在真相未明之前,紅軍對國務機要費的攻擊,那種逼人的囂張氣焰,你做何表態?難道你沒想到也會有被反撲的一天?既然敢參與對扁政府的政爭,那麼馬團隊受到檢驗也是可得知的必然結果,這是同一天秤下的公義行為,實在不必怨天尤人。況且讓百姓早一步瞭解有志大位者的品德操守、施政能力,也有利於國家社稷,這是福不是禍。所以馬英九如果自認清白且「坦蕩蕩」的接受檢察官的訊問,那麼何不就讓司法呈現的事實來替你加分呢?其他的,就別再說那麼多了。

(作者為彰化師大學生)

貪瀆就辭職

■黃俊榮

繼陳水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偵查起訴後,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也進入司法偵查的階段。整個案件關鍵在於能否將特別費挪移為個人私用。

用假發票真核銷是行政程序上的瑕疵,也犯了偽造文書罪。但核銷所得款項能否作為私用,明顯地在首長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有會計科目上的差異。然兩起案件的共同肇因始自於制度的不完善和核銷程序的不透明。若未來能針對此一細節進行改善,方為正道。

泛藍名嘴們不應再以雙重標準來看待此事,涉及不法、貪瀆就應該負起政治責任,這應該是所有人民的共識。

(作者為中正大學學生)

司法歸司法

■黃佳境

隨著馬英九特別費用途的疑點逐漸被揭開真相後,案情持續擴大,主要的問題出在十七萬元的特別費納入私囊,還未釐清,馬市長恐怕無法再以不知情推給下屬承擔了。

對於阿扁國務機要費及馬市長特別費的重重疑雲,有人建議,既然問題出在制度上,何妨採政治協商化解可能帶來的困局,甚至提出「特赦說」,筆者期期以為不可。司法歸司法、政治歸政治,一定要有所切割,二者如果能如此輕易混淆,政治將成為名副其實的不歸路,將永遠沒完沒了,更令人擔心的是,司法恐怕淪為政治御用的工具。

(作者為前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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