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司法院長的公開資訊

◎ 王偉

蔡英文總統提名謝文定出任司法院長一事,因外界針對謝文定在任職檢察官期間內之執行職務行為產生不適任疑慮,最後以撤回提名作結。目前改以提名許宗力出任之呼聲最高,各界均對許宗力之學術專業給予高度肯定,認為將會是給人民期待性最高的一次提名。

本次提名爭議進一步觀察可以發現,當針對被提名人進行審查時,相較於政府部門人員可以透過其執行職務獲得之相關審查資料,非政府部門人員確實相對較少;以進行充分審查而擇出最適任人選為前提,未來應有必要加強相關資訊之透明與公開。我們也可以換個方式提問,一般最有可能擔任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者,有司法官、律師、教授。司法官有其裁判文書或行政資歷可供各界檢視其執行職務之狀況,那麼針對律師跟教授,我們要如何在渠等專業能力之外,檢視其執行職務能力的品質呢?

以律師為例,其天職乃是為其委託人爭取最佳利益,故我們對於一名律師執行職務的狀況,本來就沒有辦法單純以「該人為弱勢辯護」或「該人為富人辯護」的二分法斷定孰優孰劣;況且影響裁判結果之因素眾多,或許真正為弱勢民眾伸張正義的,是承辦法官而非辯護律師。看起來「律師評鑑」是最直接有效得以掌握特定律師執行職務品質的資訊;但是為什麼到現在我們都還沒有此套評鑑制度,供人民選擇律師使用,或在審查資格時(不只是司法院長提名,也包括轉任法官之審查)作為參考依據?

以教授為例,其執行職務的評斷當然最主要是來自學生的教學評鑑,但這些資訊可有經各大學以適當程序公開?再以數年前的國科會詐領案來說,部分檢察署迄今尚未公布偵查結果,但針對這些事件,校方可曾進行內部調查?結果又是如何?身為外部人之人民均無從得知。

欠缺客觀的公開資訊,我們在最後都只能透過「口碑」來審查品評,而這偏偏是最不可靠的審查方式。期待新政府能夠從公部門開始,力促相關評鑑制度之實施與資訊公開,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透明是最好的政策,讓真正適任的人才得以在審查中脫穎而出。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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