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救災現場不需要大官

◎ 蘇玉守

美國南部八月大雨重創路易斯安那州,災情是繼二○一二年美東珊迪颶風以來最慘烈的水災,造成至少四萬戶房屋毀損、十三人死亡、萬人住在臨時避難所,原本不淹水的州首府、第二大城巴頓魯治(Baton Rouge)竟然全城泡在水中。而美國總統歐巴馬仍可遠在麻州瑪莎葡萄園度假、打高爾夫球,僅聯繫專責單位用所有資源救災,並提醒救災不能有種族膚色歧視等情形。

在台灣,似乎存在一種水災政治學,一旦有豪雨淹水災情發生時,民眾都會期待總統、院長、部長、縣市長等到災情現場、坐鎮救災指揮中心,其他重要政務都得放下,以處理災情為主。首長若不在災情現場或指揮中心,就引起下台風暴,所以要像歐巴馬總統在大水災期間仍繼續例行性的兩週度假,幾乎成為無稽之談。

美國之所以可以如此,除民眾向來不太依賴政府、由下而上的民主素養之外,更重要是有一套災害緊急命令制度,過去五十年美國總統發布二○一九次災害緊急命令,暴雨、颶風、淹水佔八成以上。美國救災是地方為主、中央協助,若當地州長評估後需要聯邦政府支援,可在災情發生三十日內,請求總統發佈災害緊急命令,以取得聯邦資源和更大警察權。當州長向總統申請時,必須提供縣市區詳細住宅、公用設備等災情、損失評估(PDA)、經濟衝擊(EIS)等資料,這些資料先送到聯邦緊急管理署(FEMA)區域局,目前有十個區域局負責各州的災害評估,等聯邦緊急管理署同意後才送到總統辦公室等候發佈緊急命令。但,州長也不能因小災情就請求總統發佈,以這次路易斯安那州大水災為例,州長必須:一、完成全州損失評估;二、宣稱救災已超出州及地方政府能力;三、說明聯邦介入協助的必要性;四、實際損失已超過門檻指標(該州為六三○萬美金、約二億台幣);五、州政府已先發佈緊急狀態並執行州緊急計畫;六、聯邦緊急管理署(FEMA)區域局已核准州長申請。

建立一套完整的災害緊急命令制度,可讓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層負責進行救災,並強化救災協調整合制度與執行能量。民眾也要體認,所有首長到達災情現場或坐鎮指揮中心,不見得就是最有效的救災模式。

(作者為美國賓大都市與區域規劃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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