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羞愧,然後呢?

胡文輝

從「我坦蕩蕩,歡迎來查」,到今「非常羞愧,歉疚」,這是同一個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嗎?沒錯,這就是馬英九!

還有,馬英九曾說「我沒用假發票報帳」,檢方約談他之後,市長特別費掀假發票風暴,他表示「自責、道歉」。

還有,就在檢方約談前,他信誓旦旦稱一路走來「依法行政,公私分明」,但是,市長特別費查出以大額假發票抵充報銷,涉及偽造文書,這是依什麼法行政?犒賞支出也查出以人頭假充領取公款,奢談什麼公私分明?

在國務機要費風暴中,馬英九不計其數的痛批陳水扁「貪腐、說謊」兩大罪,並發動大型群眾運動及提出一罷、二罷、三罷逼扁下台,於今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也被質疑「貪腐、說謊」兩大罪,卻堅稱罪不及己「不需要辭職」。

其實,馬英九的市長任期只餘一個多月,辭不辭不是那麼重要,不過,就如馬英九常掛嘴邊的,辭職是負政治責任的表現,並呼籲民進黨與阿扁切割,但為何自己不辭市長,向市民負責?不辭國民黨主席,讓國民黨與馬英九切割?

就一般平民百姓的觀感,公家的錢,不能入私袋;就法律面言,如有以私人支出的發票報公帳、人頭報假帳、進入私人帳戶等情事,就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及貪污罪責,無論國務機要費、市長特別費、工程等公款都一樣,還有雙重標準嗎?

如果,像泛藍名嘴、政客那樣當黨衛軍,國務機要費就痛批貪腐,市長特別費則辯稱只是瑕疵,為馬英九築起防火牆,那乾脆在法律上明訂,藍貪不叫貪、綠貪才叫貪,反正泛藍軍掌握立法院多數,除了男變女、女變男,什麼惡事、醜事不能做?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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