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學信
運輸業、媒體業及領隊導遊業可以變形工時,因為要便民,要配合政府政策。但是,難道產業界對國家沒有貢獻,難道產業界就沒有痛處?
台灣有很多是接單生產的產業型態,淡季旺季差異極大,不像多數公務人員每天行禮如儀,根本無法體會趕貨的壓力。
執政黨要是強推一例一休,其結果就是逼得企業關廠、外移,或者業界不守法、政府不敢全面執法,大家繼續交相騙。就像蓋在農地上的工廠一樣,政府敢拆、拆得了嗎?
我們樂意野人獻曝,促成蔡總統的執政美意,落實每個勞工都能週休二日,但這二日應該是可以加班的、不需補休的。加班費由現行加發一天工資,提高為加發一.五天工資;不足四小時以四小時計,不足八小時以八小時計。在高成本的考量下,資方會儘量不讓勞工加班,但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如納期準時贏得客戶信賴,或減少海運轉空運的損失。
這樣的作法稱得上是勞方、企業、政府三贏。若非如此,那麼在法定的四十六小時加班時數內,可以想見一個月有十五個晚上,爸爸媽媽不能回家吃晚飯,學童要寄放在安親班。很多勞工為了貼補家用,不能在原企業加班,只有打零工去,收入更少,奔波更多,這絕非是蔡總統宣示落實週休二日的原意。
(作者為民營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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