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灣需要圖檔博文化園區

◎ 薛理桂

雖在通過《檔案法》之後,已有檔案主管機關—檔案管理局,但迄今國內尚無一座單獨的國家檔案館。雖然在新莊副都心已有檔案管理局,但卻是有局無館的不完整現象。筆者於前年曾造訪法國,參觀該國的國家檔案館舊館與新館,並順道參訪省級的檔案館,被新成立於里昂的省級檔案館的雄偉外觀所震懾,心想臺灣如要擁有類似此省級檔案館,不知要何年何月才能夢想成真。

除了國家檔案館的建置在國內仍欠缺外,位居國內圖書館的龍頭——國家圖書館的典藏空間也是捉襟見肘,在該館的書庫到處堆滿書刊,令人擔憂萬一地震時,堆放的圖書倒下的危險景象。該館建造於民國七十五年,至今已超過三十年的歷史,原先規劃使用二十年的年限早已超過,面臨書滿為患的地步。該館為解決書庫不足的問題,還在台北以外的地區租借書庫存放書刊。

國外已有些國家將圖書館、檔案館與博物館三者都屬於文化典藏機構,考慮整併或是合作事宜。現今檔案局已有新的局長,新人新氣象,為解決檔案局成立國家檔案館的需求,以及國家圖書館面臨書庫典藏空間不足的困境,設置圖檔博文化園區將是解決的方式之一。在地點的選擇方面,為考慮南北的均衡發展,嘉義縣已有故宮博物院的南部分院,在該分院的鄰近處成立文化園區將是很好的選擇,一來該地區幅員廣闊,可解決北部覓地不易的問題;二來可產生群聚效應,增設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與國家檔案館的獨立館舍。如此一來,讓北部民眾享有的文化資源也能讓南部的民眾共同享有。(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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