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宣仁
「一休一例」的新版勞基法通過在即,然而真正受惠的不是勞工、也不是大企業家,而是中小企業的「小氣老闆」。因為有規模的科技業、金融業早就實施週休二日,修法與否與他們沒有太大關係。但新法下,雇用廣大基層勞工的中小企業,不但可以合法地繼續讓勞工週休一日,更可以砍掉七天國定假期,再用剋扣績效、年終獎金來補償加班費的損失。中小企業曾是台灣的驕傲,但自從西進中國的門戶大開之後,從前苦幹實幹的中小企業老闆開始習慣賺「簡單錢」,大家拚的不是獨門技術,而是降低成本;大家絞盡腦汁想的不是如何研發創新,卻是如何壓榨勞工。成功企業如台積電想的永遠是自家製程領先對手多少世代,只會賺簡單錢的工商團體卻還斤斤計較員工一週多加班幾個小時。「勞」基法應該要保障的是所有基層勞工,而不是那些十數年來不思進取的「小氣業」老闆。唯有「兩例假日」才能真正提高勞工所得、增加休閒時間,不但能振興台灣沒落的體育、影視產業,更能為國內消費、地方觀光帶來活水,這才是「大器」的領導人、執政黨應該思考的方向。
(作者為替代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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