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媽媽小 問題大

◎ 張國輝

衛福部國健署公佈,民國一○四年全年逾三二二○位小媽媽,年齡最小的僅十二歲,未滿十五歲者佔了四十九人,值得社會從各方面來正視它。

三二二○位小媽媽,意謂有三二二○個小生命伴隨而來,小生命是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廿歲以下,到底有多少是不被祝福的媽媽,而年齡越往下降,其中到底潛伏多少沒有能力扶養的高風險個案;政府與公私立機構、團體從育嬰到育兒的環境夠嗎?以台中市來說,有備受好評的「托育一條龍」,有中央的兒童之家及財團法人的育嬰院、育幼院及專收盲童、聽障的公私立學校及特殊教育的學校,雖然它們也收來自全國各地的身障學生,但資源的分佈有夠平均嗎?

雖然衛福部推「弱勢孩童主動關懷方案」,唯它是以六歲以下的兒童為對象,這些兒童最後仍以機構安置及寄養家庭為他們的去處,由於國內的寄養家庭不足,加上有些患有先天性殘疾的身障兒童更沒有人願意認養,有些兒童不是送到專業機構,就是送到經審核過的國外愛心的寄養家庭照顧。

從兒童最佳利益的優先原則來說,小媽媽及其伴隨而來的兒童福利及權益問題,值得政府認真的檢視。

(作者曾任台中市政府社會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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