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以「勞保破產」為名的恐嚇取財可以休矣!

公共年金潛藏債務之迷思與揚棄

◎ 郭明政

三年前,颳起年金風暴,其起因乃是所謂勞保超過六兆的潛藏債務。經此,全國高度恐慌,而有勞保破產之說,進而有降低勞保給付與提升保費的規劃。由此可見,潛藏債務是年金改革極為關鍵的議題。上週的年金改革會議,公教團體嚴厲抗議並以為:公教退撫的鉅額潛藏債務的說明,是對於軍公教的污衊。果如此,勞保潛藏債務,也當無法成立。但可曾有任何官員,對於勞保年金潛藏債務提出質疑?

因而質問:何謂潛藏債務?勞保及軍公教年金等公共年金制度是否有潛藏債務?按公共年金,都是以代間契約為基礎的世代互助機制,也是隨經社變遷,得以調控的社會機制。基於代間契約的公共年金,不同於私人保險,並不存在潛藏債務的問題。在德國,年金保險法定最低周轉準備,僅為六天的支付額。美國雖未有如同德國之規定,實務上其基金則僅有不到兩年支付額。值得注意的是,此等基金,不能投資於股票等市場證券。若以麥肯羅定律加以詮釋,乃指:社會支出除了來自當期的國民所得之外,別無其他來源;因此資本之積累與隨收隨付,本質並無不同;就國民經濟而言,只有隨收隨付制度。德國聯邦年金保險協會前執行長魯蘭教授指出:年金保險奠基於隨收隨付制度;其未有替代方案;若將德國的年金保險請求權全額覆蓋,約需八兆歐元。

在台灣,所以有潛藏債務的困擾,除了社會保險與私人保險混為一談的知識問題外,貪婪之徒的刻意曲解,更是重要原因。不同於美國,台灣勞保基金,不只可以投入股市,甚至還委託民間投顧代為操作。二○二七年,勞保極有可能進入純粹的隨收隨付階段,為了私利,基金的涉入者當高度恐慌。在無潛在債務的前提下,還以潛藏債務為由,增加保費,無異恐嚇取財,亦將加重工作世代的負擔。潛藏債務之說,也因此成為圖利貪婪之徒的罪惡之源。

經由公教人員的發難,若因此可以將潛藏債務以及勞保破產之說徹底消除,年金改革將有更為清晰的理路,也將更得以期待。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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