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務機要費案且待司法定奪

在國務機要費起訴書出爐之後,陳總統昨晚在總統府舉行向人民報告記者會。陳總統針對起訴書內容提出澄清,強調歷史會還他公道,司法會還他清白,但他絕不戀棧職位,不必等到三審定讞,只要司法一審判決總統夫人吳淑珍有罪,他會立即下台一鞠躬。

在向人民報告中,陳總統說明國務機要費存有不同的認知,幾年來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及科目令人莫衷一是。陳總統解釋,總統府的預算書裡沒有特支費或交際費,因此,國務機要費可說就是特支費、交際費。如今,國務機要費檢察官有其認知,所以造成起訴書中的貪污罪認定。為了避免未來發生類似事件,陳總統也直陳國務機要費的性質的確是需要檢討了。

在一個小時左右的說明中,陳總統著墨較多的部分,應屬秘密外交的艱辛。他說,奉天專案與當陽專案都在九十一年繳庫,秘密外交費用顯得捉襟見肘。為了因應秘密外交的需要,不得不收集發票挪用部分國務機要費。至於收集發票報帳,幾年來審計單位一直沒有糾正,這種程序瑕疵即使需要檢討,但將程序瑕疵定罪為貪污實在不公平。

我國的外交處境特殊,即使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亦然。為了推動外交工作,許多活動只能秘密進行,不能對外透露消息,否則將影響台灣的國家利益,而且對當事國帶來莫大的困擾。昨天,陳總統向人民報告,對於偵查期間披露從事秘密外交人員情事,表達對當事人的身家性命的憂慮,而且,對於進一步的人事情節,陳總統一再強調不能說就是不能說。此一國家特殊的難言之隱,有時不得不出之以善意的謊言,使得陳總統無法完全說清楚,這難免會成為偵查的死角。

昨天,陳總統也沒有迴避起訴書指控貪污一四八○萬元一事。陳總統表示,他上任以來,將薪水從每月八十四萬元減半到四十二萬元,不用發票報銷的國安密帳繳庫(奉天專案、當陽專案等),他沒有貪污這些大錢,反而去貪污一四八○萬元的小錢,而且,還大費周章收集了七一二張發票,天下有這種歪哥的方式嗎?此一人之常情,確實具有某種說服力。陳總統的這番說明,也等於表明了他並沒有貪污的動機。

當然,不論是檢察官的起訴書,還是陳總統的向人民報告,都是一面之詞,有待司法審理的檢驗。陳總統在向人民報告的開頭說,憲法第五十二條及司法院大法官第三八八號解釋文,都賦予總統刑事豁免特權。儘管如此,就像頭目津貼一案一樣,他願意放棄刑事豁免特權,向檢察官充分說明案情。此外,為了平息社會疑慮,他把一審定罪訂為負責點,而不是正常的三審定讞。陳總統此舉顯示,面對國務機要費案的疑雲,他個人是坦坦蕩蕩,沒有必要藉助刑事豁免特權保護。

在政府的預算中,國務機要費經費有限,卻鬧得沸沸揚揚。可見,這個不合時宜的制度,有必要儘速檢討改善。試想,一個國務機要費,總統府、審計部和檢察官的認知都有出入,怎麼可能不出事?這恐怕是國務機要費案起訴之後,最值得大家省思之事。近期以來,圍繞國務機要費案,朝野尖銳對立,搞得社會不安,起訴書出爐後,更是山雨欲來風滿樓。我們認為,經過陳總統的剴切說明之後,社會上仍難免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然而,維持政治、經濟、社會的安定仍是大眾的共識,不信者亦不能一再訴諸體制外的群眾運動。既然大家從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看到司法是可期待的,國務機要費案為何不靜待司法程序來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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