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雨君
陳總統在昨晚的記者會中明白表示,自從民國九十一年他上任至今,審計部關於國務機要費和非機要費的使用方式一直更易,沒有人知道國務機要費的明確定義、內涵和用途;檢察官所下的定義可能也和審計部的定義不一致。此外,陳總統另外一個辯護理由是,如果要貪何必用這種方式貪?為何要留下證據讓別人抓小辮子?個人認為這兩點是有力的辯駁。
此案不論結果如何,都點出一個不容逃避的問題,我們的行政體系為何有這麼大的漏洞?這個漏洞產生的後果,就是撐開了一個讓有心人在此翻雲覆雨的空間,政黨輪替以後,只要掌握了鬥爭的技巧和權力結構的適當位置,就得以藉此「作亂」。所以,無論阿扁總統最後是否下台,國務機要費的法制化都已經刻不容緩。
(作者就讀台大社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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