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年金改革勿忘年金孤兒

◎ 黃惠忠

六月二十三日年金改革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受到社會各界關注;但社會大眾鮮少人知,尚有二、三千人至今未有分毫年金,只能領取一次退休金,難以維持退休後基本生活,亟待解決。

軍、公、教及大部分公營事業人員,早已享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自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相繼於九十七年十月一日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後,我國已進入全民年金時代,幾乎人人皆有年金,甚至無職業者,也能領取國民年金,僅私校教職員、只能領取一次退休金之公營事業人員(主要係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駐衛警察人員等公保被保險人員,為年金孤兒。

公教人員保險(以後簡稱為公保)養老給付年金化,主要係為解決前述年金孤兒問題而訂定,但依現行規定,除私校教職員係自一○三年六月一日起,溯至九十九年一月一日適用公保年金規定外,其餘年金孤兒僅追溯自一○三年六月一日起,使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間離退者(以後稱為是類人員),仍然無法領取年金,成為全國僅存之年金孤兒,不公不義莫此為甚。

是類人員僅約二、三千人,適用公保年金規定,其金額最多每人每月僅二萬餘元,遠低於軍、公、教、勞與其他公營事業之年金或優惠存款利息,追溯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也遠遲於前述人員,所增加政府支出不多,政府負擔應無問題。

全民年金時代,還有年金孤兒,儘管已年約七十,仍須冒著風雨烈日四處陳情,爭取基本之年金權益,無法安心養老,這是相關人員之失職。是類人員已委請國民黨與民進黨立委,提出公保法修正案,業經立法院會通過,交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立法院儘速完成修法,以維護公平正義,並保障其老年基本生活,也請社會各界關心並協助其爭取年金權益,還給是類人員一個公道。

(作者為經濟部所屬事業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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