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瑞培
為何以「縮小職業別的差距」為目標的年金改革方案,反令軍公教人員感到不安?
現行各職業別退休保障的差距,無非源自於其任用、退撫等制度的根本差異。然而,「職業(退休)年金」有別於「社會(國民)年金」,前者以「工作年資、薪資」、後者以「年齡」為計算基準,若逕將兩者混為一談,一味追求年金齊頭式平等,無視各職業退休金提撥費率的差距,勢必引發爭議。
為利推動年金改革,降低軍公教「繳多領少」的疑慮,並化解因人口老化導致年金財務缺口不斷擴大的危機,筆者建議,職業年金應與國民年金脫鉤,但規定職業年金之領取僅限退休後十五年內,旨在提供退休初期的充分保障,而非終身保障,俾消除「退休貴族」的現象;當職業(退休)年金屆期後,則回歸社會(國民)年金之基本保障。
(作者為高階醫管師,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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