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文化雷達」談博物館

◎ 張善楠

臺灣的博物館應從「文化櫥窗」的功能,提昇至「文化參與」和「文化平權」的實踐場域,甚至成為「文創發展」的平台。

十餘年前筆者參訪華府國家美術館,語音導覽服務有西方國家的法語、德語、西語、義語等,還有東方國家的日語、韓語,唯獨沒有華語。隨後派駐波士頓文化組,和時任波士頓美術館亞洲部吳同主任討論此一觀察,他立即回答:因為華人少去參訪博物館,兩岸官員來訪也甚少安排去看博物館,大部分是去熱門景點或購物了。十餘年後,大部分博物館已有華語語音導覽,但華人進博物館大都來去匆匆,表示曾來此一遊而已;花時間沉浸在文物及其背後的歷史故事及知識的人很少。十多年前,紐約時報和波士頓環球報每天都以兩大版以上的篇幅來報導或介紹博物館的展示、表演和教育活動,到今天,臺灣各類媒體對博物館活動的報導,常是好幾天才有一篇。

這種大眾對博物館「冷參與」的現象,遠因是家庭及學校的「文化教育」過於薄弱,使社會大眾(包括媒體)對文化參與仍流於拜拜式的活動參與,對「去博物館」尋找知性和感性的滿足這件事尚未養成習慣。另一方面,博物館工作者不夠與時俱進活化典藏和展示、以吸引更多觀眾。

四年多前,我到博物館服務,發現部長們的文化關切雷達,大多是最後才掃瞄到博物館這一塊。假如經費充裕,找對館長,這種授權式的管理也有好處。但問題是博物館經費相對不足,因此博物館豐富的文化內容並沒有被充分開發及運用。

譬如,博物館的海外展示可以從三個月到半年不等,透過培訓當地志工來服務,每天都會有該國人士進來觀看、了解、吸收該展示所呈現的代表臺灣某類型文化的內容;它的花費比整團的表演團體出國要來得低,但影響深刻且深遠。

對內,博物館是實踐「文化參與」和「文化平權」的最佳場域,透過民間為文物說故事的教育推廣活動、透過辦理和地方歷史發展相關的展示活動,民間的文化力量和歷史觀點可以進入博物館和觀眾對話。博物館不必被官方的意識形態所籠罩,而是要呈現社會多元的文化色彩和聲音。這是博物館吸引人的地方,也是博物館做為「社會企業」的責任。

假如文化創意產業的王道是「內容」,還有什麼場域會比博物館更具「文化內容」呢?政府花錢補助文創,卻不懂得運用或結合博物館所典藏及展示的文化內容;就好像要化妝師只管塗得濃妝豔抹或花枝招展,卻不問主角(臺灣)的特色有沒有表現出來。臺灣除故宮博物院外,還可以有更多有特色的博物館文創,重點是要將資源重新分配,及做有機的結合;一支獨秀不如百花齊放,這才是臺灣多元文化的表徵。

臺灣,妳何時才懂得好好運用自己的博物館呢?(作者為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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