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佳境
交通部研擬機車比照汽車推「強制險保費差別費率」,多少讓正義、公平凸顯,這是源自「使用者付費」的延伸,卻不禁讓人感嘆,有關強制徵收的汽機車燃料費,卻一視同仁不動如山,豈非「明察秋毫,不見輿薪」!
汽機車徵收的燃料費,採一年一次繳清,不論你使用多少,按車輛種類及汽缸容量徵收,和牌照稅一樣,是固定的價碼。問題是,既然是燃料費,難道有關相同排氣量的汽車用油量都一樣?這是哪門子的公平、正義?
再看最新的報導,機車燃料費有高達二三七萬輛未繳,國庫損失了八億五千萬元,有關單位被迫採取追繳行動,將投注多少人力、物力、財力?
政府大費周章將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合併納入網路,在追繳上建立了「一條鞭」,但訾議改革的「隨油徵收」,卻總是不動如山,未能劍及履及付諸實施,豈非專挑軟柿子吃的鴕鳥心態作祟?
為適應時代潮流「節能減碳」政策,鼓勵大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台灣卻每況愈下,搞得年節無處不塞車,就其癥結無非政府因循苟且。或許痛下決心強制採隨油徵收,方有助於發揮應有的功能,卻明知而不為,見證掌權者說一套做一套的權謀算計,實為最不堪「劫貧濟富」的案例。(作者為前新聞工作者,屏東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