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警力回歸治安

◎ 劉柏良

刑事政策的五大環節分別是警察負責犯罪調查、檢察官偵查追訴、法官審理量刑、矯正機構處遇教誨,以及最後觀護系統的修復回歸。

警察身為刑事政策的第一環節,首要職責在於完善犯罪調查,俾利後續檢、院可以有效追訴及處罰犯罪。除了迅速完善的調查,警政署正極力推展以被害人為中心的受理報案體制,希望同仁以同理心及尊重的態度來協助關懷被害人,做好最前端的工作,這也是警察的本職工作。

現實上,警察工作五花八門,諸如類似郵差的司法文書送達、類似保全的民事執行協助多不勝數,使警力空擲於無謂又非不可取代的工作,也不切合民眾實際的需要。

蔡英文總統在今年警察節慶祝大會上表示,將推動三項改革,包含加快補足警察人力、管理減輕警察負擔文書工作電子化及維護有尊嚴的執法環境。這兩日在媒體上看到臺灣大學林鈺雄教授、臺北地檢署林達檢察官為改善羈押防逃機制、促進司法改革發聲,感到十分高興,終於有人看到現行體制的不足並挺身而出發聲。

蔡英文總統在警察節慶祝大會上表示,將推動三項改革,包含加快補足警察人力、管理減輕警察負擔文書工作電子化及維護有尊嚴的執法環境。(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警察人員身居社會治安第一線,對於防逃機制的無用體會最深,因為警察執行跟監時完全不具有強制性,僅能以目視監控,防逃機制成了紙老虎,檢警幾乎都知道這個公開的秘密,卻欠缺具體有效的改革措施。近年派員監控案件多達一七六件、出勤警力人次計一萬一九四二人次,除臺北市的王○麟案外,臺中市一○一年監控江○福案,臺南市一○三年執行吳○保案,耗費無數警力日夜跟監,被告仍然逃匿無蹤,此類案件所耗費人力、物力驚人,也排擠政府維護治安與犯罪偵防等重要工作,嚴重斲傷政府形象。

防杜被告逃匿最有效的方法,仍非羈押莫屬,警政署屢次在各種會議中表達現行防逃機制無效,希望透過修正刑事訴訟法,朝宣示判決被告應到場以及有罪羈押制度方向修正,希望能讓警力更專注於本職工作。警政署近年努力縮減非屬警察任務的協助性工作,如盡量爭取經費以郵務方式取代員警送達刑案通知書,目的就是希望能將警力專注於治安維護,讓刑事政策各環節均能發揮各自功能,共同建構完善的刑事司法體系。

(作者為刑事警察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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