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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媽要女兒當街下跪,父母懲戒權的界限在哪裡?

雖然忘記帶文件固然可以成為教育子女的理由,但手段上也應該採取最小的傷害方式,例如口頭訓誡或是理性溝通,新聞案例中的母親命令女兒下跪,不僅引來路人觀看,甚至在網路上也議論紛紛,這對女兒的身心健康來講一定是莫大的傷害。

◎法操司想傳媒

受到傳統觀念影響,不少父母會認為管教子女是理所當然,舉凡不聽話就要打、要罵,到最近虐童事件頻傳,不得不讓我們需要好好想想父母的懲戒權界線到底在哪裡?怎樣教導子女才是正確的方式?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表示,嘉義市永安街和新榮路口前幾天有一名母親在路邊喝叱女兒下跪,照片被民眾拍照在臉書轉傳;嘉義市政府社會處、警方找到母女瞭解狀況,李姓女子是因女兒忘記帶五專申請入學的服務時數申請表,氣得叫女兒跪下,警方將李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強制罪嫌函送法辦,通報社工及家庭暴力防治官。

日前嘉義市永安街和新榮路口,出現一名母親在路邊喝叱女兒下跪,引發熱議。(資料照)

有民眾昨天下午目擊李女要女兒當街下跪,照片網路分享,吸引網友熱議,痛批「太離譜」、「孩子的自尊往哪擺?」,還說孩子那麼大了,應給孩子一個尊重。

何謂懲戒權?法律依據在哪裡?

父母懲戒權的法律依據在民法1085條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條文雖然規定父母有懲戒子女的權利,但不代表任何限度的方式都是必要且合法的。行使懲戒權時,父母主觀上要出於教育子女的意思,客觀上也要有足夠的懲戒理由,而且是要在必要的限度以內才能懲戒子女,手段上也應該採取傷害最小的方式。

回到新聞案例中的事實,女兒忘記帶五專申請入學的服務時數申請表,就能命令女兒下跪嗎?雖然忘記帶文件固然可以成為教育子女的理由,但手段上也應該採取最小的傷害方式,例如口頭訓誡或是理性溝通,新聞案例中的母親命令女兒下跪,不僅引來路人觀看,甚至在網路上也議論紛紛,這對女兒的身心健康來講一定是莫大的傷害。

違反懲戒權會觸犯什麼法律效果?

類似新聞案例中的母親逼女兒下跪的情況,可能會觸犯刑法的強制罪或是公然侮辱,更嚴重的體罰也可能會有傷害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相關刑責。而且根據民法1090條規定,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法院得依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主管機關也可以將子女強制帶走,並向法院聲請停止父母對子女的親權。

雖然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有時可能不可理喻,但作為父母最重要的應該是保護子女長大,並引導子女走向正確的人生道路,類似新聞案例中的下跪或是打罵不但沒有起到管教子女的目的,更會加深子女的身心壓力,法操也要提醒各位家長,遇到小孩不聽話的狀況,第一時間應該是理性溝通,而不是動手打罵,甚至是逼子女下跪道歉。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操 媽要女兒當街下跪,父母懲戒權的界限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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