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逸南
依自由時報8月20日A16版刊載「這不是逆時中 是苗栗議會法盲自爽」一文,作者黃帝穎律師指出,苗栗縣議會通過中國國民黨團提出的臨時動議,建請苗栗縣政府施打的疫苗,必須經過國際認證才能給縣民施打,各界解讀為對抗中央通過國產疫苗高端EUA的第一槍。
又指出,法律上,苗栗議會的疫苗決議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與地方制度法,根本是目無法紀!簡單來說,苗栗縣議會的疫苗決議,不符合傳染病防治法與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如此目無法紀的決議,只有政治口水上的意義,並無法律價值。
苗栗縣議會國民黨團昨天提臨時動議,要求苗栗縣施打的疫苗都得通過國際認證,獲無異議通過,民進黨苗栗縣議會黨團斥是「假議題」。(報社合成/資料照)
查6月19日《自由廣場》曾刊載「國際疫苗認證」?一文,作者蕭逸夫醫師指出,世界上沒有「國際疫苗認證」的組織,也沒有「國際疫苗認證」的標準,更沒有獲得所謂的「國際疫苗認證」的可能性。請藍營不要使用不存在的認證來打擊國產疫苗。
本人認為苗栗縣議會議員及同仁們,問政不夠認真,有些事情沒有經過查證,也欠缺常識。疫苗認證和緊急使用授權(EUA)有明顯不同,EUA是購買和使用疫苗國家的責任。由個別國家衛生單位來審查購買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個別國家衛生單位審查的標準差異很大,取決於每個國家需要疫苗緊迫性、醫療的水準與專業知識。
迄今,在外國、國內所使用的BNT疫苗、莫德納疫苗、AZ疫苗,國產高端疫苗等,都是EUA疫苗產品,根本沒有「疫苗認證」的產品,那來「國際疫苗認證」?
如果依照苗栗縣議會的疫苗決議,那麼苗栗縣民,沒有新冠疫苗可以使用,這不是很奇怪嗎?在全民防疫之際,千萬不能有意識形態作祟,更不能為了圖謀政黨利益,拿一些「不三不四」的理由做文章,為了反對而反對,因為這不是民主、法治社會的常態。
(苗栗竹南人)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