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循吏或酷吏,存乎「一念之迴旋」?

李克

基隆市民陳青旭積欠1.8萬元的交通罰款,被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把市價約250萬元的透天祖厝法拍135萬,此案從去年通知將執行拍賣迄今,究竟有無運用法拍以外方式追討?尤其陳母到分署下跪陳情前,執行署原措辭強硬「依法執行」,鬧大後改口「暫緩執行」,接著又因義助陳男的台大法律系退休教授陳志龍發現「消失的封條」等程序瑕疵,終致撤銷拍賣,凸顯國家執行官僚體系失靈,更潛藏「枉法抄家」疑雲。

此案是否已違反「比例原則」?一位網友曾說:「這樣的強制執行真是恐怖,若是官員沒錯,那就是『法』的錯,即是『惡法』,應該要『修法』,官員也不應該長期以來用『惡法亦法』來凌虐百姓,而是早該修法了,許多戒嚴時期的『惡法』,在解嚴33年後的今天還在死守『惡法亦法』,就不是父母官的作為了。」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右)陪同陳青旭(左)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遞交「行政執行聲明異議暨聲請停止點交狀」。(資料照)

最近拜讀作家楊照一篇文章《張釋之馮唐列傳 執法者的尊嚴》,佩服楊照能把《史記》讀得如此深入與見解。如果我們單純看《史記》的目錄就會發現,有一篇的標題好像明顯是對比《酷吏列傳》的,那是《循吏列傳》。《酷吏列傳》以「酷」作為政治行事最重要的特徵,而「循」則是「循禮而為」的「循」,循吏的反面就是酷吏。

其實循吏和酷吏的分界點,在於酷吏對法令的概念僅停留在條例方面,而忘掉了法針對的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如果吏眼中只看到條例卻沒有人情,那麼這樣的酷吏也就是亡國的因素之一,這就是司馬遷認為重要的政治智慧。

筆者想訴說的是,身在公門好修行,自古以來拿著公器為虎作倀的大有人在,因為有富麗堂皇的法令當藉口,其實他們都在傷害人民。基隆市民陳青旭案件,讓人民看清這些執行官只顧績效,心中根本無視人民的痛苦;在正義之士及媒體批露後,群情譁然,基隆陳姓市民的媽媽得知終於保住被法拍的房子,喜極而泣,看到影片著實讓人心酸。

雖然執行署勇於認錯,但這卻是在輿論的壓力之下才改過的,實在可惜!要是能一開始就虛心改善,人民更會給你大大的按讚!

稅捐機關將徵收不到的稅款案件,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其定會使命必達。如果兩機構能站在人民的立場,不要便宜行事,就不會發生違反「比例原則」的濫權行為。如同葛克昌教授曾說:「人在做重要決定之時,都會有『一念之迴旋』,而這『一念之迴旋』,就是良心的覺醒。」

(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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