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法學博士都看不懂一例一休,民眾該如何遵從?

◎許亞齊

蔡英文總統近日對外鬆口,認為一例一休應該修法,因為勞動基準法中很多條文連身為法學博士的她,看過兩三遍都還不能理解。這樣的說法清楚說明為何一例一休已施行七個多月,多數民眾仍然完全無法窺知這個制度的具體內涵,更遑論進一步體會民進黨政府宣稱的優點;只看到自己喪失用來補貼收入的加班機會,以及不斷高漲的消費水準,怨聲載道自然是在所難免。

台灣逐漸邁入法治社會,大如國防預算,小到日常消費,無論政府與民眾的行為,都被密密麻麻的法律規範所覆蓋著,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應該遵守什麼樣的規範;另一方面,為了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到企業或雇主侵犯,而制定有「消費者保護法」、「勞動基準法」等法律。然而,雖然我們的生活中充斥著許許多多不一樣的法規命令,但連法學博士都無法簡單讀懂的文字,一般老百姓又該如何遵守、或如何使用來保護自己呢?

法律制度要落實,讓社會大眾明白內容,應該是執政者應該遂行的第一步(記者楊金城攝)

舉例而言,勞基法中並沒有明確定義什麼叫「例假日」及「休息日」,只有說每七日應有兩日休息,一日例假日,一日休息日;如果想要完整掌握這兩種假日的具體內涵,則必須交互參照超過八條的勞基法條文,才有可能拼湊出一例一休的真面目。這對於甫接受法學教育的學生而言,都已經是相當困難的法律解釋,更何況是一般勞工或是雇主。

除了一例一休這種複雜難懂的法律制度外,我國法律中更大量規定著與時代脫節的文字,例如規範人民交易行為,至關重要的民法,居然有一條條文是針對「包皮」而來!「價金依物之重量計算者,應除去其包皮之重量」,原來這個包皮指的是商品外頭的包裝,而非普遍認為男生特有的包皮。試問,這種規定該如何讓民眾輕易理解呢?

法律制度要落實,讓社會大眾明白內容,應該是執政者應該遂行的第一步,連民眾都無法理解的法律,我們根本不能期待它被廣泛遵守,造成的只是對於人民的困擾罷了!筆者在此呼籲蔡英文總統,先試著讓民眾清楚了解勞基法到底規定了什麼,再來思考一例一休該何去何從吧!。

(台灣團結聯盟青年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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