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對於「權利」的想像

黃斐新

對於「權利」的想像,臺灣已經走到歷史性的轉捩點。司法院即將於2017年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就同性婚姻釋憲聲請案進行言詞辯論。這場辯論將標誌臺灣民主化的進程,使臺灣成為亞洲民主的燈塔,使臺灣成為當代華人文化的新指標。「家庭生活」是華人文化的重心,隨著時代轉變,我們已經來到需要重新詮釋婚姻家庭生活內涵的關鍵時刻。

司法院即將於2017年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就同性婚姻釋憲聲請案進行言詞辯論。(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006年通過的日惹原則(The Yogyakarta Principles)為「關於將國際人權法應用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相關事務的原則」。日惹原則第二十四條,聲明人人不分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皆有「建立家庭的權利」,家庭存在著多種形式。日惹原則提出國家保障婚姻平等的具體措施,如採取所有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來保障組成家庭的權利。以確保法律和政策認可家庭的多元形式以及和家庭相關的社會福利與其他公共利益。日惹原則的積極性在於將公民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納入「權利」的思維中。國家憑藉公民的性傾向來決定結婚權,其荒謬性如同以種族和性別來決定投票權。美國女性至1920年才首度投票,非裔美國人直至1965年才享有投票權。婚姻權不對等隱含的歧視更甚於種族隔離,美國的公車曾經以種族區分座位,黑人只能坐在公車後方,我們國家的婚姻列車則僅開放異性戀旅客搭乘。

當我們在辯論「法」與「理」時,我們談的更是「人」與「情」。是我們摯愛的家人與朋友,是我們朝夕相處的同學與同事,甚至就是我們自己。不管你的性傾向是什麼,我們都是在稍縱即逝的生命中,渴求幸福快樂的生活。讓我們超越異同,讓我們一同守護臺灣的自由民主。終究,民主的火炬握在我們手中,我們有責任讓它發光發熱,讓它帶來光明和希望。讓我們的下一代能驕傲地說:「不管你愛的人是什麼性別,每個人都有婚姻家庭生活的權利。」

(作者為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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