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苦勞大眾發聲無罪,集遊權益應受保障

◎林柏儀

自2006年起由多個民間社運團體籌組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最近再次重整出發。上週四聯盟召開記者會,提出四大訴求:修改集遊法、抗爭除罪化、警權要監督、街頭還苦勞。期望各界正視弱勢人民集會自由仍遭箝制的現實。

社運團體長期推動集會遊行的「自願報備制」修法,但過去推動經驗可觀察到,不分藍綠,「執政了就反對修法」。(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雖然過去十年之間,陳抗者因違反集會遊行法而被法院判決有罪的比例,已經大幅下降。但開始有大量陳抗者另遭政府以刑法「妨害公務」罪或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繩。另一方面,從1998年的大法官445號解釋到2014年的718號解釋,大法官都只在小範圍宣告了集會遊行法部分違憲,但對於集遊法的許可制、首謀刑罰、禁制區…等核心部分,都仍「尊重立法形成的自由」。

是故,重新推動立法院修法,仍是改革關鍵。而且為有效解決問題,要修正的法制不只是集遊法,也該包括社會秩序維護法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等。同時民間還必須有長期組織性的警權監督與教育工作,來確保「把街頭還給勞苦大眾」。

社運團體長期推動集會遊行的「自願報備制」修法,但過去推動經驗可觀察到,不分藍綠,「執政了就反對修法」。這點固然反映藍綠政權仍抱持「反對社會運動」的威權心態,但也代表社運需要憑藉自主抗爭,靠草根力量爭回發聲空間,無法單靠右翼政客的施捨或良心。

在街頭遭遇警察或司法打壓的,往往都是勞苦大眾舉辦的活動。資產階級甚至根本不需要上街,大可直接與政府高層進行「早餐會報」或「熱線交談」,就可確保利益。(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何況,集會自由其實是個階級問題。我們不難觀察到,屢屢在街頭遭遇警察或司法打壓的,往往都是勞苦大眾舉辦的活動。過去十年仍遭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而被判決有罪的,也僅剩勞工運動領袖或弱勢異議者,不會是權貴菁英或議員立委。資產階級甚至根本不需要上街,大可直接與政府高層進行「早餐會報」或「熱線交談」,就可確保利益。

如馬克思所言,「只有工人能夠解放工人階級」。勞苦大眾要爭回正視弱勢人民集會遊行需求的修法。例如現行台北市政府對集會申請要求先取得「路權」,一天就要繳納三萬元保證金,顯然是不利貧困階層的集結可能,應該被檢討與取消。而對集會遊行的行政罰鍰也該限縮要件,並減低數額,以保障勞苦大眾的發聲空間。

苦勞大眾發聲無罪,集遊權益應受保障。請把街頭真正還給人民!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成員)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