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飄零與人權》蘇嘉與可瑪麗亞的相遇

職災勞工和被丟在半空中的轉換工人,也許一則愛情故事,安慰了彼此破碎的軀體和悽惶心情,但是對於制度吃人傷人的真實,愛情故事又豈能美化掩飾呢?

TIWA

蘇嘉(右)與可瑪麗亞(左)同為異鄉淪落人,交換彼此的困境,並在過程中墜入愛河。(TIWA提供)

蘇嘉2012年12月入境台灣,在台中一家農產企業工廠工作,他這趟台灣之旅真是悲欣交集,五味雜陳的經歷,比雲霄飛車還要刺激。

2014年初,我們第一次接到蘇嘉的申訴電話,他詢問職災勞工雇主是否會賠償?原來他在2013年10月發生職災,右手中指、無名指遭農產品加工機器壓傷截肢,經過四個多月醫療後,他繼續上班,但雇主似乎甚麼都沒說,好像沒有發生過意外。

但是他明明少了兩支手指頭,雇主怎麼可以當沒這回事呢?所以他打電話來詢問,他可以有甚麼賠償嗎?當然可以的,根據《勞基法》第59條規定,職災醫療期間他可以請領原領工資,截肢也可以請領勞保失能給付,若是職災發生的原因是由於雇主的業務過失,還可以要求雇主賠償;但是這些法律規定沒幾個勞工搞得懂,更何況蘇嘉是一名藍領外籍勞工!

從那次電話申訴之後,蘇嘉成為我們服務的職災勞工個案,幫他申請法律扶助律師、陪他出庭、調解、整理案情等等,經常台北台中來來回回。蘇嘉跟過去協助的職災工人有些不同,他沒有要求要立即庇護,相反的他繼續在原來的工廠工作,開庭時他與雇主對簿公堂,不卑不亢,但出了法院他必須靠牆站一會兒,才能再走動。

要上法院告老闆業務過失傷害罪,他也想了很久,一是這個老闆平日對他並不壞,工廠上上下下的人也相處的不錯,告了老闆可能破壞這所有的關係;二是他不想讓老闆覺得他要求過分,所以怎麼提訴求,才能不傷彼此的情份?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個工人這麼細緻的考慮與老闆之間的情份和關係。

這種職災勞工的官司,打起來曠日廢時,有時一兩年毫無進展。蘇嘉的官司也是,從2014年4月提告之後,除開兩次偵查庭、兩次調解庭之外,就停頓下來無消無息。

在官司進行的期間,蘇嘉與雇主的三年合約到期了,所以他被安置到庇護中心來,等待不知何時的開庭。職災勞工合約期滿無法回國,窩在庇護中心等待漫長的官司訴訟,蘇嘉整天沉默寡言,偶而詢問官司有無消息,得到的總是未知。

這樣過了幾個月,蘇嘉跟TIWA的印尼語通譯,一位已經退休的母親級志工傾訴,他的妻子要跟他離婚,妻子把孩子丟給夫家,人已經走了。

「為什麼呢?」志工媽媽問。

「分開太久了吧,我手又受傷,現在也回不去!」

蘇嘉很沮喪,他想放棄官司,趕快回國。就在蘇嘉猶豫的過程中,可瑪麗亞來了。

可瑪麗亞2014年1月入境台灣,在淡水一家琉璃工廠當女工,2015年6月仲介告訴她工廠要歇業,所以她被轉換雇主了。她被帶離工廠,仲介問她能不能自己找地方住,她說她的姐姐嫁來台灣,就先到姊姊家暫住,過了一兩個月仲介又問她能不能自己找工作?她這才心慌了。

於是她也來申訴,要搞清楚仲介有沒有幫她辦理轉換雇主,進行到哪裡了?但所有的文件都在仲介手上,唯一的辦法就是入住庇護中心,再請求勞工局召開爭議協調會。從可瑪麗亞住進庇護中心短短十天左右,之後就回到姐姐家暫住。這十天卻改變了蘇家愁雲慘霧的心情。

可瑪麗亞的轉換公文早就下來了,按台灣規定,她只有60天以找工作,若沒找到只能回國,當我們搞清楚狀況時,她只剩下15天的轉換時間。兩個異鄉淪落人,交換彼此的困境,互相尋找可能的解決方案,而在這奮戰的過程中,他們戀愛了,像是惡地裡開出了歡欣的花朵。

2015年10月初的一個禮拜天,他們在清真寺登記結婚。10月中旬決定結束在台灣不確定的等待,蘇嘉以遠低於自己期望的金額與雇主達成和解,一起返回印尼。

這是堪稱完滿的結局,也許他們會有幸福的未來。只是長期協處移工申訴案的我們,卻為他們選擇放棄權利感到痛心。職災勞工和被丟在半空中的轉換工人,也許一則愛情故事,安慰了彼此破碎的軀體和悽惶心情,但是對於制度吃人傷人的真實,愛情故事又豈能美化掩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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