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誰是記者?誰享有新聞自由?

誰是記者?記者是工作還是頭銜?在網路科技發展下,「公民記者」這種以前沒有想過的工作出現了。他們穿梭抗爭場合,以新聞報導與評論為業,他們是記者嗎?

胡博硯

1903年,現代社會學三大家之一的馬克思.韋伯離開海德堡大學,直到1920年辭世前,都未曾任職任一大學或研究機構,而是自行寫作。這段期間他發發表了《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系列的論文,是非常重要的學術著作。1755年,康德發表了重要著作《自然通史與天體理論》(Allgemeine Naturgeschichte und Theorie des Himmels),在這本著作發表前,康德的工作是擔任貴族的家庭教師。

這兩個人是不是學者?我想答案顯而易見,他們不但是學者,而且學術成就無人能及。但很明顯的,他們都沒有雇主,或是被雇用的工作並非撰寫學術作品。

何以見得是學者?因為他們以科學方法從事研究,取得成果或者是獲得知識上的確信。

7月24日晚,一群反課綱的高中學生以爬牆方式進入教育部,隨後進入部長辦公室,被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員警逮捕移送少年法庭,同時被逮捕的還有三名記者,分別是自由時報攝影記者,苦勞網記者,以及之前受雇於網路媒體新頭殼,離職後利用臉書寫作的「獨立媒體人」。事件發生後,最受外界質疑的,就是「利用臉書從事新聞寫作到底算不算記者?」。同時間,被逮捕的學生當中,也有一位宣稱自己為公民,從事直播工作的人員,不過不被警方認同,並將他與其他學生一同送辦。

自由時報記者廖振輝(右)、苦勞網記者宋小海(左)及獨立記者林雨佑(中)。(記者簡榮豐攝)

到底誰是記者呢?記者是個工作還是個頭銜呢?

就憲法層次來說,這還不牽涉到新聞自由,而是工作權的範圍。工作權範圍頗大,簡言之,意指可以選擇職業以及執行該職業之權利。在這裡的工作,指的是行為人將作為生活關聯之活動,另一方面則要有一定期限內的反覆行為,但跟報酬並沒有直接關聯,所以志願性的工作也被包含在內。是否一定要有雇用者,顯然不是考量點。

所以說,上述的康德與馬克斯.韋伯,因為「以進行科學之方法從事研究取得成果或者是獲得知識上的確信為業」,所以被稱之為學者,進而享有學術上的自由,即便不在大學任職亦然。只是在大學裏,就必須要注意到大學的組織須合於學術自由的要求,此時,所謂的「大學自治」才會出現。

林育立以德文詳實記錄太陽花學運的過程。(擷自Sunflower Movement 太陽花學運臉書)

記者若以報導或評論公共事務為業,是否被機構雇用就不是問題,而是在於他「有沒有以一個記者的工作方式來進行報導或評論工作」。當然,絕大部分的記者在普遍的現況下,都為機構所雇用,如同學者多服務於大學與研究機構一樣。這裡產生新聞自由問題對抗的對象主要是國家,當然服務機構也是對象,否則編輯室公約將沒有立足之點。

這幾年社會抗爭頗多,跑線的記者為求新聞來源與社運團體多保持一定友好關係。這是任一跑線記者的任務之一,社會線記者把警察局當辦公室、立院線記者每天遊蕩於立法委員研究室與立法委員及助理培養感情,是司空見慣。重點在於公民記者在採訪的場域中是否以「採訪者」的身份存在。

「周刊巴爾幹」總編輯張桂越以5萬元創辦雜誌。(記者謝文華攝)

在網路科技發展下,「公民記者」這種以前沒有想過的工作出現了,也有資深新聞工作者離開了自己原來服務的機構,過著跑單幫的生活,以追求更大的報導空間。例如張桂越在巴爾幹半島的馬其頓辦起了個人通訊社,孫窮理離開苦勞網後創立了一個人的網路媒體,前中央社駐柏林特派員林育立,在今年得到曾虛白新聞獎,但其主要的寫作管道是臉書,請問他們三人如果到了抗爭現場去採訪,是否會有人質疑他們的身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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