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反對黨國守護者林輝煌出任大法官

民間團體聯合聲明

據聞法務部將推薦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出任大法官,林先生是美麗島事件時起訴被告的少尉軍法官。法務部此舉不符轉型正義之基本精神,也傷害台灣的民主文化。我們呼籲「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與馬總統應該慎重以對,不該提名在威權時期鞏固黨國不分體制、禁錮人民基本權利、扼殺民主參與的司法人,出任民主社會的憲法守護者。

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見圖)是美麗島事件時起訴被告的少尉軍法官。(資料照,記者陳璟民攝)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當代政治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反抗運動精英集結挑戰威權執政者。在黨外精英與同情、協助逃匿的支持者被一網打盡後,當時服役的少尉軍法官林輝煌以軍事檢察官身份,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等八人,並於起訴書中稱美麗島雜誌社「以合法掩護非法,假借爭人權、爭民主、爭自由等口號,發表偏激言論,詆毀政府,分化團結,并故意滋事,製造衝突事件,『長程與短程奪權計畫』兼施,以遂其非法顛覆政府目的。」在言詞辯論庭上,林輝煌以公訴人身份自陳公正無私,起訴書所載均為事實。他強調政治並非不能改革,但必須循民主政治的常軌,民主政治的改革應以數人頭的方式進行,而非打破人頭。

林輝煌在該案審判程序中扮演的角色,附和國民黨威權統治的需要,以軍事審判鞏固威權統治基礎,不但未能堅守憲法明文規定,保障人民有參與政治的基本權利,有集會遊行的自由,更積極戕害台灣人民追求民主的意願。他甚至強調改革應循規則,顯然僅從體制優勢位置思考,忽略當制定及執行規則的權力,都掌握在權力不受節制的威權政府手上時,形式主義地適用法條正是所有威權獨裁的政治邏輯。而美麗島事件的背景之一,即是國民黨政府因外交困局而驟然停止選舉所致。

林輝煌在美麗島審判程序中扮演的角色,附和國民黨威權統治的需要,以軍事審判鞏固威權統治基礎,不但未能堅守憲法明文規定,保障人民有參與政治的基本權利,有集會遊行的自由,更積極戕害台灣人民追求民主的意願。(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台灣過去的轉型正義工作多僅以「受害者為中心」,關於美麗島事件的記憶,社會流傳的是反對運動精英不屈的身影,但端坐法庭上的軍法官、軍事檢察官角色則鮮被討論。由於台灣缺乏以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審判、除垢法等司法或行政機制,促使社會對加害體系進行系統性的反省與責任清理。我們沒有機會看到這些軍法官,說明當年他們在加害體制中扮演的角色,是積極主動承擔?是接受分派任務沒有拒絕,或者無法拒絕?僅是體制螺絲釘,唯命是從;或者面對民主浪潮,也曾動搖原來的黨國信念?長年作為司法官培育推手的林院長,是否曾反思早年作為,未來又要如何解釋憲法,不致產生人格矛盾?

作為憲法守護者,大法官對我國憲政發展與基本人權維護動見觀瞻,其民主與人權的信念及素養堪稱要件。然而,台灣的司法從來沒有面對自己參與威權統治的那一段蒼白歷史。早期的大法官甚至不乏由黨務工作人員轉任之司法人員,而大法官解釋又屢屢為威權統治者解套(解嚴前如第85號、解嚴後如第272號),在在均彰顯司法為統治者服務的特性,難以膺任國民對於釋憲者的崇高期待。如今若再次提名曾經參與迫害政治自由的司法人擔任大法官,根本欠缺對於威權統治的反思與對人民的基本尊重。

台灣的民主成就奠基在無數人的血淚犧牲之上,我們認為,曾經參與政治迫害、造就這些苦難,至今未曾公開表達過自省的林輝煌,並不適宜擔此重任。(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台灣的民主成就奠基在無數人的血淚犧牲之上,我們認為,曾經參與政治迫害、造就這些苦難,至今未曾公開表達過自省的林輝煌,並不適宜擔此重任。我們呼籲審薦小組與馬總統,應該思考此舉對台灣民主、法治與轉型正義產生的負面意義,不予提名。更期待司法界徹底反省威權統治的遺害,才有可能真正化身為人民權利的守護者。

(本文經同意轉貼自《反對法務部推薦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出任大法官》

發起團體: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連署團體: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冤獄平反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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