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為何行政院不通過,只課徵17%稅率,還訂日出條款,被批為「最爛的稅改」?因為大家都反對,財政部重新思考新版房地合一稅制。
筆者認為採取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徵之5%至45%的累進稅率最適宜;而且,擴大新版房地合一稅之課徵範圍至新制施行前10年(大約為房價大幅起漲點),落實按實價課徵的原則,藉以降低房地產炒作的氣勢,而所得稅收用來支持真正落實合宜住宅、社會住宅的方案,同時可解決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的問題。
工商協進會要求提高職工每月伙食費免稅限額,財政部表示願照行政院長毛治國指示進行檢討。不過,官員坦言,提高員工伙食費上限,企業可多列報費用減稅,卻不一定會多給員工伙食費,對實質加薪恐無幫助,而且將有稅損,有違租稅中立的原則。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營利事業可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1,800元,由員工自行就食,免視為員工薪資所得,而營利事業可將員工的伙食費列報為費用抵稅。官員私下表示,有些黑心企業可能從本薪當中提撥部分報為伙食費,以增加企業列報營所稅的費用,員工的投保勞保與健保的本薪反而降低,形成假加薪真減稅,對員工實質幫助不大。
看看香港退稅提高免稅額支援中產;103年庫房盈餘估計高達數百億元,並提高多項免稅額,香港薪俸稅退稅萬元,153萬人中產受惠。反觀台灣的稅收70%是受薪階級繳的稅,去年超徵906億,為何不快快退還給人民?
工商協進會要求提高職工每月伙食費免稅限額,財政部為了怕麻煩而推三阻四的找個理由說,怕黑心企業可能假加薪真減稅,對員工實質幫助不大。這些問題其實都出在財政部官員的查稅惰性,他們只挑容易的去做,不管稅賦公不公平!也只揀軟柿子吃,一般百姓不懂稅法的、怕麻煩的都是官員心目中的肥鵝,拔毛不會叫!
如最近有人檢舉柯爸柯媽逃稅,硬是課了3萬多塊,搞到全國沸沸揚揚,財政部應該去思考為何台灣的租稅負擔率(12.8%)為全球最低,對大財團束手無策,專家學者的建議也都當耳邊風,可見財長張盛和到今已是江郎才盡,早該謝罪下台了!
(退休人員)